铁作司匠
官名。清朝内务府营造司之属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催总”设,用八品衔。掌理铁作之造铁器及管理匠役之事,并兼掌漆作。
官名。清朝内务府营造司之属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催总”设,用八品衔。掌理铁作之造铁器及管理匠役之事,并兼掌漆作。
官名,东汉置,为羽林监的别称,俸六百石,分左右,各主羽林左、右骑。《后汉书·樊宏阴识列传》:“嵩为中郎将,监羽林十余年。”监羽林:中郎将兼任羽林监。
官名。唐朝军器监弩坊署次官,置一员,正九品下。
官名。见“公府法曹”。
官名。三国吴置。领兵。《三国志·宗室传》裴松之注引《吴书》: “(孙)桓弟俊,字叔英,性度恢弘,才经文武,为定武中郎将,屯戍薄落。”官名,三国吴置,掌领兵征伐或驻守。《三国志·吴书·宗室传·孙桓》:“
官名。明嘉靖二十九年(1550)置,以兵部尚书侍郎或右都御史充任,协掌京营操练之事。万历九年(1581)革。十一年复置。天启(1621—1627)中增一人,后革。崇祯二年(1629)复增一人。
官名。金置,见“赤县令(2)”。
唐宋吏部、兵部郎中通称。北宋前期,叙迁: 有出身转太常少卿,无出身转司农少卿,左曹转卫尉少卿,带待制已上职转右谏议大夫。
官署名。明朝南京六部之一。永乐十八年(1420)迁都北京后,原留南京之户部遂加“南京”二字。洪熙元年(1425)复以南京为京师,去“南京”二字,只称户部。正统六年(1441)再定以北京为京师,留南京之
官名。东晋南朝置,丹杨尹属官。一作“丹阳尹丞”。
官名。宋朝都督、宣抚使、招讨使、镇抚使之属官,掌起草机密文书,多由本司长官奏辟。军事幕职名。宋置,为都督、宣抚使、招讨使、经略安抚使、总管、钤辖、宣谕使、镇抚使等所属,掌书写机密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