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官制用语,即选拔任用。《后汉书·申屠刚传》:“刚每辄极谏,又数言皇太子宜时就东宫,简任贤保,以成其德。帝并不纳。”2、辛亥革命以后,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前,文官的第二等称“简任”。第一等称“特任”
官名。明置,初称总督军务,后改称总督。详“总督”条。
官名。见“左中郎将”。
专差御史名。清雍正间置,员额一人。后省。
国民政府的合议机构。广州国民政府与武汉国民政府采取合议制,以国民政府委员会的合议,行使政府权力。国民党取得全国政权以后,于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十月八日公布的《国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由国民政府委
周朝诸侯国君统称。《尚书·周书·洛诰》:“汝其敬识百辟享,亦识其有不享。”孔安国传: “言汝为王,其当敬识百君诸侯之奉上者”。王先谦《尚书孔传参正》: “辟,君也”,“诸侯各君其国,故云百辟”。
官名,西汉置。汉景帝时将作大匠所属工徒(工程兵)分为前后左右中五校,每校置令丞各一人,掌帅工徒修建宫室、宗庙、陵园等。成帝三年省去丞。东汉省去前后中三校,只留左右两校,六百石,各有丞一人。见《汉书·百
官名。元置,与主考共阅试卷。简称“同试官”或“同考官”,详见“同试官”条。
周朝行政组织。五百家为一党。《周礼·地官·大司徒》: “五族为党”。郑玄注: “党,五百家。”
官署名。辽朝南面官,掌兴圣宫汉人军民之政。亦称“兴圣宫汉人行宫都部署司”。置都部署、副都部署、同知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