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道监察御史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陕西道之主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三至五人,后增至八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均正七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乾隆十四年(1749)定制,设掌印御史满、汉各一人,御史满、汉各一人。先是定为协道,分察在京诸司及各省刑名,至是按道办事。十七年,俱定为从五品。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陕西道之主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三至五人,后增至八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均正七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乾隆十四年(1749)定制,设掌印御史满、汉各一人,御史满、汉各一人。先是定为协道,分察在京诸司及各省刑名,至是按道办事。十七年,俱定为从五品。
官署名。即右武卫,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右武卫。
杂号将军名,东汉置,掌督察众营。《后汉书·岑彭传》:“更始大将军吕植将兵屯淇园,彭说降之,于是拜彭为刺奸大将军,使督察众营,授以常所持节,从平河北。”武官名。东汉置, 《职官分纪》引《东观汉记》说:“
官名。宋朝一路至数路地区之统兵官,掌招抚讨伐事务,不常置。辽、金、元三朝为军事行政机构招讨司之长官。辽招讨使负责统领编入军籍之俘降军兵,金招讨使掌招抚征讨及接受贡纳、颁给赏赐等事,元招讨使掌招抚征讨事
官署名。蒙古国置,管辖阿母河以西各地行政事务。太宗时,始置行政官。宪宗时用行省名。旭烈兀西征期间,行省受其节制。元世祖即位后,阿母河以西委付旭烈兀管辖,行省废。
官名。为南京临时政府与北洋政府海军部的长官。见“海军部”。
官名。唐制为赤县令之一。参见“赤县令(1)”。
官名。唐朝内侍省太子内坊局次官,玄宗开元二十七年(739) 置,二人,从七品下。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任用官员之方法。指官员依照流品循序升迁之例。凡内外官入月选升班者,或以开列具题,或以论俸引见,或以请旨,或以保题,或以推升、或以保送升授新职,皆称升用。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初置。《三国志·公孙度传》: “太祖表(公孙)度武威将军,封永宁乡侯。”两晋沿置,统兵出征。西晋末巴氐李特起事后亦置。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太子左虞候开府置,正四品。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名太子左清道卫率,中宗神龙元年(705) 复名左虞候率,玄宗开元元年(713)又改左清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