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即导官丞。
杂号将军名,三国刘备置,掌征伐或驻守。《三国志·蜀书·马忠传》:“(建兴)十一年,南夷豪帅刘胄反,扰乱诸郡……忠遂斩胄,平南土。加忠监军奋威将军。”
官名。唐玄宗开元元年(713) 置,为京兆府佐官,二员,从四品下,掌贰府事,岁终更次入计。
内命妇位号。北周初以贵妃、长贵妃、德妃为三夫人,为皇帝之妾。建德二年(公元573年)改称三妃。
官署名。元置,见“尚供总管府”。
官名。清末内阁法制院副长官。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一人,简任。掌佐院使管理本院事务,院使有事故时代理其职。官名。清末置,为法制院的副长官,见“法制院”。
官署名。北宋后期,大军出师征伐,诸军不相统属,即以其中一人为都统制。建炎元年(公元1127年)置御营使司,在御营使、御营副使的节制下统领军队。南宋时都统制为各支屯驻大军的统帅,其官署称为都统制司,有副
① 负责某一职司官吏之长。《韩非子·内储说上》: “宋崇门之巷人服表,而毁其瘠,上以为慈爱于亲,举以为官师。”② 中士、下士等低级官吏的统称《礼记·祭法》: “适士二庙,官师一庙。”郑玄注: “适士,
官名。北魏、北齐为“大宗正少卿”的省称。隋、唐、五代为宗正寺次官,亦称“宗正寺少卿”,通判本寺事务。隋初置一员,正四品上; 炀帝增为二员,从四品。唐初一员,后增为二员,从四品上。高宗、武则天时曾随本寺
西周之小学。《静簋铭: “王命静司射学宫”,“小子、众服、众小臣、众尸仆学射。”参见“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