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传道
官名。明朝于各省设置。为各省按察使佐官按察副使、佥事的分道之职,以其中一人担任,掌本省驿递之事。浙江、山西、陕西、福建、广西、贵州以清军道兼,河南、江西、四川以屯田道兼。
专职道员名。明清时设置,明代按察司多以副使或佥事一人管理驿传事务,称为驿传道,唯江西、河南、四川以屯田道兼之。清代的驿传事务多由他道兼理,以分巡道兼理者,如河南的河陕汝道,兼水利、驿传,湖南的岳常澧道,兼驿传、商埠、关务。以兵备道兼理者,如新疆镇迪道。
官名。明朝于各省设置。为各省按察使佐官按察副使、佥事的分道之职,以其中一人担任,掌本省驿递之事。浙江、山西、陕西、福建、广西、贵州以清军道兼,河南、江西、四川以屯田道兼。
专职道员名。明清时设置,明代按察司多以副使或佥事一人管理驿传事务,称为驿传道,唯江西、河南、四川以屯田道兼之。清代的驿传事务多由他道兼理,以分巡道兼理者,如河南的河陕汝道,兼水利、驿传,湖南的岳常澧道,兼驿传、商埠、关务。以兵备道兼理者,如新疆镇迪道。
①唐朝三省等中央政府机构设在皇城南,称故南衙。②辽朝南枢密院简称。指宰相官署,也指中书、门下、尚书三省,因其都在宫城之南,故称。相对而言,宦官为北司,其权渐重,与南衙对抗。故称南衙北司。
官署名。明洪武九年(1376)改诸王府参军司而置。十三年,罢王相府,升长史司,正五品。置左、右长史为长官,总领王府庶务。其属,典簿一人。下辖审理、典膳、奉祠、典宝、纪善、良医、典仪,工正各所,各置正、
官名,为东园主章令之副,佐令掌大材。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参看《东园主章令》条。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亦称内史下大夫、内史次大夫。春官府内史司次官,员二人,佐内史中大夫掌纶诰,并参议刑罚爵赏以及军国大事。静帝大象元年 (579),宣帝置内史上大夫为内史司长
官名。南朝陈置,为文学侍从。《陈书·顾从典传》: “丁父忧去职,寻起为德教学士”。
满语,护卫之意。清朝高级官员之侍从武弁,简称“戈什”。总督、巡抚、将军、都统、提督、总兵等官皆得自行委派。清朝高级官员的侍从护卫称“戈什哈”,简称“戈什”。总督、巡抚、将军、都统、提督、总兵等都自选派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宦官。掌守护先王先公的庙祧。《周礼·春官》: “守祧,奄八人,女祧每庙二人,奚四人”,“掌守先王先公之庙祧,其遗衣服藏焉。若将祭祀,则各以其服授尸。其庙则有司修除
官名。晋朝置,为县属官,掌教学。《晋书·职官志》: “户千以上,置校官掾一人”。官名,东汉置,为县佐吏,掌管学校等事。东汉末年,因兵乱学校荒废。建安八年曹操“令郡国各修文学,县满五百户置校官,选其乡之
东汉末乌丸首领。袁绍因乌丸助其击公孙瓒,遣使拜乌丸三王皆为单于,《三国志·乌丸传》裴松之注引《英雄记》载其版文: “乌桓单于都护部众,左、右单于受其节度,他如故事”。汉末乌丸(桓)首领名。为右乌丸部族
官居要职的大臣。《管子·明法解》:“乱主之行爵禄也,不以法令案功劳; 其行刑罚也,不以法令案罪过,而听重臣之所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