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元
明清时状元别称之一。因居鼎甲之首而得名。
明清时状元别称之一。因居鼎甲之首而得名。
科举制科之一。隋代设置,属于贤良忠直类科目。大业三年(公元607年)诏举。参见“制科”。
监狱名,又名掖庭狱。详“掖庭狱”条,参看“掖廷”条。
官名。汉朝郡府属吏。不领具体职司,参与谋议,属散吏,地位较尊。《后汉书·循吏列传·任延传》: “延辞让再三,遂署议曹祭酒。”官名,汉置,为郡府属吏,属散吏,无固定人数,也无固定职事,掌参谋议,多以资深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中,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
官名,负责文书簿籍,掌管印鉴等事。《汉书·朱浮传》:“朱浮字叔元,沛国萧人也。初从光武为大司马主簿,迁偏将军,从破邯郸。”
蒙、元怯薛执事名。又译豁你赤,蒙古语,意为“牧羊者”。掌宫廷放牧羊群等务。
官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前置,为谏院次官。元丰改制罢。
官名。三国魏文帝黄初 (220—226)中置,曹真自上军大将军、都督中外诸军事、假节钺转拜此。地位显要,不常置。二品。晋朝不开府者仍为二品,其禄与特进同。如开府,则位从公,进为一品,食俸、置官属皆从诸
地方行政区名。明清对世袭土官所管县之统称。以别于流官所辖之县,故名。广西、云南等省设有。与县平级,长官为土知县。其他职官及品级均同于内地之县,有县丞、主簿、典史等。其佐贰官多由流官充任。参见“土司”②
见“江南诸道行御史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