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氏
官名。少暤时设此官,掌法制。《左传·昭公十七年》:“鸠氏,司马也。”注:“鸠,王也,鸷而有别,故为司马,主法制。”鸠氏也写作雎鸠氏。
官名。少暤时设此官,掌法制。《左传·昭公十七年》:“鸠氏,司马也。”注:“鸠,王也,鸷而有别,故为司马,主法制。”鸠氏也写作雎鸠氏。
官名。“彘”即猪,也称为豕。《周礼·春官·小宗伯》郑众注:“司徒主牛,宗伯主鸡,司马主马及羊,司寇主犬,司空主豕。”北周行《周礼》,故置典彘中士,正二命;典彘下士,正一命。属冬官府司水中大夫。
魏晋南北朝时诸公、军府僚佐、属吏对府主的尊称。《晋书·贾谧传》: “果见(贾)充行至一府舍,侍卫甚盛。府公南面坐,声色甚厉。”《北齐书·陈元康传》: “迁司徒府记室参军,尤为府公高昂所信待。”唐、五代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夏官府次官,员二人,省称“小司马”。佐大司马卿掌军政以及官员迁调。北周孝闵帝时尉迟纲任职,总统宿卫禁兵。亦可统兵出征或暂时在外驻守。正六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
道官名。明清时于府设道纪司,主官有都纪,管理府内道士,秩从九品。其佐职为副都纪,秩未入流。
吏名。宋朝秘书省、南宋临安府置,掌本署有关具体事务。
官署名。①宋朝刑部都官司所属机构,掌役人及在京百司吏职考核之事。②宋朝大理寺左断刑所属机构,掌通知吏部等处改降犯案命官官职之事。
即“江苏清吏司”。
阶官名。金朝太医二十五阶之第二十一阶,秩从八品下。元十五阶之第十一阶,秩从七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太医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从八品下,称医正郎。见《金史·百官一》。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制造弓箭。
满语,差事之意。清制,各部郎中以下官,凡实际负责掌印、主稿等事者,皆称乌布。官名。清置,位在各部郎中以下,负责掌印、主稿等事。乌布是满语,意为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