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运河
即“灵渠”。
即“灵渠”。
宋汀州清流(今属福建)人,字正仲。绍圣四年(1097)中宏词科。靖康初,为翰林学士承旨,力主割地,撰议和书,卑词乞求。汴京陷,首引金使检视府库,督求太子,为金人传旨立张邦昌。京师称为“捷疾鬼”。任伪楚
见“开国子”。
?—1884清安徽庐江人,字存甫。拔贡出身。咸丰二年(1852)授广东永安知县。七年补德庆知府、署惠潮嘉道。同治四年(1865)与太平军余部对抗。旋调天津制造局,补天津道。后历任顺天府尹,督办福建船政
见“公车”、“待诏”。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司市下大夫属官,掌钱币的铸造,正二命。其下设泉府下士以佐其职。隋开皇元年(581)罢。
即“江西行省”。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自称鄂温基(即鄂温克),亦作艾温克、埃文克。山林中的人之意。与鄂伦春互称特额,鄂温克语河边的人之意,以别于住在山上驯鹿的鄂伦春。因居地不同,又分别被称为索伦、通古斯、喀穆尼、雅库特。
北魏孝明帝年号(518—520)。凡三年。
1823—1897清广东番禺人,字南雪,号兰台。咸丰进士。历官户部云南司郎中、军机章京。光绪八年(1882)以与当道不洽,请疾归里。晚年主讲越华书院。生平工书画文词,好为考据、掌故之学。官京师时即搜集
官署名。元代置,秩正五品,隶隆禧总管府。文宗天历元年(1328),以南镇国寺怯怜口事产提举司改为崇恩福元提点所。三年,改为福元营缮司。置达鲁花赤、司令、大使、副使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