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
①西魏以南安县改置。治今四川剑阁县。为普安郡治。唐至元历为始州、普安郡、剑州治。明洪武六年(1373)废。②明嘉靖四十三年(1564)置,治贵屿(今广东普宁市东)。属潮州府。万历十年(1582)改名普宁县。
①西魏以南安县改置。治今四川剑阁县。为普安郡治。唐至元历为始州、普安郡、剑州治。明洪武六年(1373)废。②明嘉靖四十三年(1564)置,治贵屿(今广东普宁市东)。属潮州府。万历十年(1582)改名普宁县。
①(?—1017)辽圣宗妃。萧氏。开泰六年(1017)六月,被处死,葬兔儿山。事迹不详。②(?—1103)辽天祚帝妃。萧氏,名师姑。北府宰相常哥之女。寿昌二年(1096)入宫。生子挞鲁。乾统三年(11
即“校考使”。
官名。清代中央机构属官,掌册籍整理之事。吏部文选司、兵部武选司即设,由该部笔帖式中遴选。五年期满,勤慎无过,案卷清楚,可升用。
即今山东日照市西南荻水。《资治通鉴》:五代汉乾祐二年(949),“密州刺史王万敢击唐海州荻水镇”,即此。明初通海运,筑土城。有巡司戍守。
宋制,枢密院对有关军政问题,大事奏禀皇帝请示,小事拟定处理办法,请示可否,据皇帝旨意起草命令,以白纸录送门下省审复,而留其底稿。凡当面得旨称录白,皇帝书面批示奏章者称画旨。
明仁宗朱高炽语录汇编。杨士奇等编纂。宣德五年(1430)成书,与《仁宗实录》同进。六卷。万历三十年(1602),吕本校订刊印,改为二卷。凡四十一子目,前有宣德五年明宣宗序。参见“皇明宝训”。
唐方镇名。乾元元年(758)置浙江西道节度使,简称浙西节度使,治升州(治今江苏南京市),领升、润、宣、歙、饶、江、苏、常、杭、湖十州。旋徙治苏州(治今江苏苏州市),次年还治升州,上元二年(761)徙治
亦称北洋烟草厂。商办企业。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由黄恩永创办于天津,生产卷烟,资本二十余万元(或说九万元),内有官股二万七千余元。
隋河南洛阳人。少好学。仕北周,任卫州治中。入隋,为齐州别驾,有治绩。入朝,与牛弘等撰定律令格式。授原州总管司马,转寿州总管长史,整修芍陂五门堰,灌田五千余顷。秩满归里,卒年六十二。
建筑构件。抱头梁下与之平行,檐柱与老檐柱(金柱)间之联络辅材,此为小式建筑中之称谓,大式建筑中称为桃尖顺梁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