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0清满洲镶黄旗人。原籍蒙古正蓝旗,阿鲁特氏,字文山。大学士赛尚阿之子。初为工部主事。同治三年(1864)状元,为清代满、蒙人汉文考试的唯一夺魁者。光绪年间历任署吉林将军、热河都统、盛京将军、
①战国时宋国外黄(今河南民权西北)人,亦称外黄徐子。魏惠王二十八年(前342),魏攻韩。次年,齐救韩伐魏,魏使太子申率师出击,过外黄,他予以谏阻,太子申未从,遂大败于马陵(今河南范县西南,一说今河北大
南朝宋分安陆县置。治今湖北应城市。属安陆郡。西魏、北周为城阳郡治。隋大业二年(606)改为应阳县。唐武德四年(621)复为应城县。属安州。元和三年(808)并入云梦县。太和二年(828)复置。天祐二年
书名。又名《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实录》。近人谷钟秀撰。一册。武昌起义后,谷氏往来武汉、南京,以直隶省代表身份,参与临时政府筹建事。继为临时参议院议员。至临时政府告终,引身而退,乃将闻见大端,撰为此编。凡五
?—1433明人。贵州治古、荅意二长官司新朗等寨苗族首领。宣德七年(1432),发动起义。次年为明将张名所破,走湖广篁子坪,结当地苗族龙不登等攻五寨长官司民寨、白崖等处,势力复振。旋在贵州、湖广、四川
见“李石②”。
书名。明王惟俭撰。二十卷。本书据李维桢、郭孔延《史通评释》重加厘正,并用张之象藏本参校刊定。卷首题识中称除增《因习》一篇及更定《直书》、《曲笔》两篇外,共校正一千一百四十二字。但两本相校,只《曲笔》增
谷(穀)①即今河南渑池县南渑水及其下游涧水,东流至洛阳市西注入洛河。东周王城在谷、洛二水合流处东北岸。《国语·周语》灵王二十二年(前550):“谷、洛斗,将毁王宫”,即此。东汉、魏、晋、北魏都洛阳,曾
荥一作荧。战国韩邑。在今河南荥阳市东北。《史记·韩世家》:桓惠王二十四年(前249),“秦拔我成皋、荥阳”,即此。秦置县。
又作鹅眼钱。指民间私铸之薄恶铜钱。如南宋铸二铢钱,民间多仿铸,而大小厚薄均不及官钱。其轻薄者,谓之“荇叶”,又称鹅眼钱,清代私铸铜钱中有一种孔大肉狭者,民间称之为“鹅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