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尔哈赤
1564—1611
清太祖努尔哈赤胞弟,显祖第三子。曾受明封为都督、都指挥之职。与海西女真乌拉部联姻。先后以二女妻乌拉首领布占泰,又自娶布占泰之女。明万历三十五年(1607),以往迎东海斐优城降众,败乌拉追兵于乌碣岩,赐号达尔汉巴图鲁。建州本部统一后,不主对外用兵,保持与明通贡和好,凡事与兄努尔哈赤争抗。旋被禁锢而死。一说为太祖所杀。顺治十年(1653)追封和硕庄亲王。
清太祖努尔哈赤胞弟,显祖第三子。曾受明封为都督、都指挥之职。与海西女真乌拉部联姻。先后以二女妻乌拉首领布占泰,又自娶布占泰之女。明万历三十五年(1607),以往迎东海斐优城降众,败乌拉追兵于乌碣岩,赐号达尔汉巴图鲁。建州本部统一后,不主对外用兵,保持与明通贡和好,凡事与兄努尔哈赤争抗。旋被禁锢而死。一说为太祖所杀。顺治十年(1653)追封和硕庄亲王。
古代注明人丁的形貌,谓之刚貌。又名貌间、貌定。隋开皇五年(585),文帝命各州县貌阅,严防脱漏户口,隐瞒年龄,逃避赋役。大业五年(609),再度貌阅。唐初,实行小团,即每年把人口实际情况,包括年龄、性
即“朱瞻埈”。
算学术语。大数进位制度中万万进制者。参见“三等数①”。
战国秦惠王十三年(前312)置,因水为名。治南郑县(今陕西汉中市)。辖境相当今陕西秦岭以南,米仓山、大巴山以北,留坝、勉县以东,湖北郧县、保康以西地区。西汉移治西城县(今安康市西北)。东汉复还旧治。后
即“完颜永中”。
又作溟。商先公。相传为曹圉之子。曾任夏朝水官,勤于职守而死于水,商人报以隆重的祭祀。一说殷墟甲骨文中的“季”,就是史书中的冥。
见“五城察院”。
地区名。指今广东省地。因位于古百粤(百越)地东部而得名。
地主在本籍外置办土地,设庄收租,称之寄庄。始于唐、宋,而至明清尤甚。明代至清前期,地主为逃避差徭,多在他处置田立庄,或假借外地官僚名义在本地设立田庄。《昭代经济言》载唐龙《均田役疏》言:“江西等有巨室
官名。战国秦置。朝廷派往军队中主管监察的长官。《商君书·境内》:“将军为木台,与国正监,与正御史参望之。其先入者,举为最启;其后入者,举为最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