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郎
壮、瑶等族婚俗。汉语称“入赘”。流行于广西各地,以边远山区为普遍,占当地结婚人数的三分之一至一半。与汉族“入赘”概念略有不同,汉族仅限于女家没有男儿,为延续后代,不得已才招郎入赘,入赘郎的地位低微,受鄙视;广西边远山区壮、瑶族无论家里有无男儿,其女均可招郎上门,实行女娶男嫁,婚礼由妻方主持,子女从妻姓,或从双姓,或一半从母姓,一半从父姓,对于妻方家产有同等继承权。上门郎与妻兄弟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同样受村人尊重。
壮、瑶等族婚俗。汉语称“入赘”。流行于广西各地,以边远山区为普遍,占当地结婚人数的三分之一至一半。与汉族“入赘”概念略有不同,汉族仅限于女家没有男儿,为延续后代,不得已才招郎入赘,入赘郎的地位低微,受鄙视;广西边远山区壮、瑶族无论家里有无男儿,其女均可招郎上门,实行女娶男嫁,婚礼由妻方主持,子女从妻姓,或从双姓,或一半从母姓,一半从父姓,对于妻方家产有同等继承权。上门郎与妻兄弟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同样受村人尊重。
?—926契丹开国初期大臣。为夷离堇楚不鲁子,是辽太宗※耶律德光族兄。契丹族。年幼时多疾,得太祖阿保机抚爱,长成,投阿保机帐下。神册六年(921)正月,受任惕隐,掌皇族政教。三年后,为南院夷离堇。天赞
?—1414明永乐年间苗民暴动首领。湖南保靖县筆子坪人。苗族。永乐十二年(1414),与苗金龙率苗民暴动,自称苗王。贵州答意、治古(皆在今松桃县境内)等地苗民,在其子吴担竹、吴亚麻联络下,纷起响应,共
1684—1753清代青海东科尔寺高僧。藏族。青海尖扎之昂拉占巴昂村人。出身官员家。从拉摩夏仲·罗桑丹贝坚赞出家,受近圆戒。因受诸师教导,精通各派教法。雍正元年(1723),青海罗卜藏丹津叛乱时,多卡
?—1148西夏崇宗、仁宗朝大臣。党项羌族。皇族。通蕃汉文字,有才思,甚清廉。历任秘书监、礼部郎中。元德二年(1120)封为濮王。上疏劾奏晋王察哥横征不法,广起宅第,为之罢役。大德元年(1135)由左
书名。清黄宅中修,邹汉勋总纂,傅汝怀分纂。60卷。成书于道光二十九年(1849)。内容包括宸章、诏谕、赐祭文、礼仪、六礼、规条、疆土、舆图、沿革表、疆域、里居、土田、风俗、形势、山川、关路、冢墓、城郭
即“皇太极”(1700页)。
?—1233金末抗蒙将领。女真族。原姓都烈。本河中府(治今山西永济西蒲州镇)射粮军子弟。兴定元年(1217),从华州副都统安宁收复潼关。后于洛阳选充官军。戍陕铁岭。军溃被俘,从都尉兀林答胡土逃归中京(
见“宽甸”(1946页)。
地名。指今内蒙古河套南伊克昭盟一带。秦始皇三十二年(前215),蒙恬将兵30万击北匈奴,悉取河南地,筑城镇戍。蒙恬死后,复为匈奴所据。汉武帝元朔二年(前127),卫青击败楼烦、白羊王于河南,再取之。元
亦作郑文,即“郑仁旻”(15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