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赞
唐代南诏职官名。辅佐诏主执掌国事的重臣。据《新唐书·南诏传》:“为三个※清平官之一,职位在※布燮之下,※酋望之上,所以决国事轻重,犹唐之宰相也。秉政用事,权力极大。尚兼任※九爽、※三托之官。
唐代南诏职官名。辅佐诏主执掌国事的重臣。据《新唐书·南诏传》:“为三个※清平官之一,职位在※布燮之下,※酋望之上,所以决国事轻重,犹唐之宰相也。秉政用事,权力极大。尚兼任※九爽、※三托之官。
见“耶律延禧”(1309页)。
?—1337元至顺至元间黎族人民起义领袖。海南岛琼山县人。因不堪忍受元朝地方官府在黎族地区的苛扰,于至顺二年(1331),在琼山竖旗聚众,号召黎族人民奋起反抗。与同期起事的王官福、王六县、王周等相呼应
见“西夏中兴行省”(714页)。
?—1655清初大臣。蒙古族。姓傅察氏。原系乌喇特部人。天命七年(1622),率属众归后金,授二等参将世职。天聪八年(1634),从军征明,破万全左卫,以功受赐。九年,略明锦州。崇德二年(1637),
见“阿帕克和卓墓”(1245页)。
藏语音译。旧时西藏地方政府给各领主分封土地时发给的文诰。得由地方政权派官员会同当地有关人员察看地界,在文诰上写明属何人占有,四至界限等等。倘此后与邻近领主发生纠纷,即以此为凭断决。这是封地文书中效力最
见“乌鲁斯博罗特”(352页)。
元朝官署名。为※太禧宗禋院所属四总管府之一。武宗至大四年(1311),因建大圣寿万安寺,置万安规运提点所。仁宗延祐二年(1315),升都总管府,又升寿福院。文宗天历元年(1328),改为寿福总管府,秩
见“阿史那土门”(1231页)。
?—1544明嘉靖年间苗民起义首领。贵州铜仁(治在今铜仁县)人,一说为湘西凤凰(治今凤凰县)人。苗族。嘉靖十九年(1540),贵州都匀、思南、铜仁等地旱灾。初与腊尔山地区苗民抗官吏督征钱粮,凭险阻抵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