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舍国
辽代渤海人所建抗辽政权名。亦称乌舍城。辽天赞五年(926)元月,渤海国为契丹所灭,国亡。辽统治下之渤海遗民多次举兵反辽,建立地方政权,乌舍国为其一。《辽史》中不见其名,故有人说其是宋朝人对辽代※兀惹(部族名)的异译。其地大体在今绥芬河中上游至乌苏里江流域。宋太平兴国六年(981),宋太宗曾下诏约其同攻契丹,称其王为“乌舍城浮瑜府渤海琰府王”。
辽代渤海人所建抗辽政权名。亦称乌舍城。辽天赞五年(926)元月,渤海国为契丹所灭,国亡。辽统治下之渤海遗民多次举兵反辽,建立地方政权,乌舍国为其一。《辽史》中不见其名,故有人说其是宋朝人对辽代※兀惹(部族名)的异译。其地大体在今绥芬河中上游至乌苏里江流域。宋太平兴国六年(981),宋太宗曾下诏约其同攻契丹,称其王为“乌舍城浮瑜府渤海琰府王”。
见“越里吉”(2190页)。
藏语音译,意“承担支差义务的草场”。旧时西藏天然草场全部为※三大领主占有,※差巴只有对草场的使用权,且是在为领主支各种劳役、实物与货币差的前提下被领主分予的,由当地差巴个人或共同使用。也有在共同使用的
古水名。初见于《汉书·地理志》,在高句骊县境内。所指历来众说不一:或说为赫尔苏河(亦称外辽河,即今东辽河);一说是辉发河及其流入后之松花江;有说为辉发河支流柳河;亦有说在辽宁金县境内,今通说为辽宁新宾
参见“九姓回纥”(36页)。
?—593北周、隋大臣。字君山。河南洛阳人。鲜卑元氏(拓跋氏)。魏敷州刺史元祯之子。少好读书,不囿旧章。初仕周,为宣威将军、武贲给事。受大冢宰宇文护器重,为中外记室,累迁内史中大夫,封昌国县伯。周宣帝
元代驿站名。大都(今北京)至上都(今内蒙古正蓝旗东闪电河北岸)驿道上的驿站之一。蒙古语称“失八儿秃”,意为“有泥淖”。在今河北沽源县南10余里处。南接偏岭站,北按察罕脑儿站。其地有驿、邮亭、巡检司,住
西藏地名。即今羊卓地区元明代译称。地在今后藏羊卓雍湖畔,今属浪卡子县境。元为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明时称乌思藏俺不罗寨。洪武十八年(1385),设行都指挥使司,委都指挥佥事司其事。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穆克图哩山卫。永乐四年(1406)十月前置,治所在今内蒙古科尔沁右翼前旗北公主陵附近。
见“桂布”(1801页)。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法库边门(今辽宁省东北)外,东西二辽河于此合流。札萨克驻双和尔山,会盟于哲里木盟。顺治七年(1650),封栋果尔长子彰吉伦为多罗郡王,任本旗札萨克,世袭。嘉庆十一年(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