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和硕特西前旗”(1451页)。
即“西川王”(695页)。
见“高附”(1907页)。
见“李嗣源”(1043页)。
蒙古部名。又作蒿齐忒。成吉思汗十八世孙库登汗始称所部之名。其后裔初依附察哈尔部,至博罗特和噶尔玛色旺,为避察哈尔林丹汗侵扰,率部徙牧漠北,依属喀尔喀车臣汗硕垒。清崇德二年(1637),博罗特率众投清。
朝鲜族祭祀习俗。流行于延边等地区。今已不盛行。相传夏历二月一日,风神将携带女儿或儿媳降于人间,十五至二十日之间返回天庭。俗信风神带女儿来,则年内风大干旱;带儿媳来,则年内风调雨顺。故百姓往往于当院设坛
地名、县名。黎族主要聚居区之一。据说清光绪十三年(1887)前后,广西提督冯宫保(冯子材)领兵至此,在该地建一亭;一说并无建亭事,但曾停驻于此,因名。原属陵水县一辖地。民国二十一年(1932)后,国民
叶尔羌汗国官名。波斯语mirab音译。mir (密儿)为amir (异密)的简化形式,在此作“统治者”、“管理者”解;ab意为“水”,与mir合称,意为“水利官”。其职司,除了主管兴修和维护水利设施外
见“慕容德”(2440页)。
土族传统节日。流行于青海互助县一带。每年农历六月六日于五峰山(在今互助土族自治县西垣,因山峰形似五指,故名)举行。五峰山翠峰青峦,雾披云裹,泉水潺潺,风景优美。每逢节日,山上山下锣鼓喧天,人来人往川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