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拉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系指:丈地之王为属民之首脑;平章事为政权之首脑;贡论大臣为权力之首脑;囊论内务官(内相)为财会之首脑;域本(地方官)为管理隘口之首脑。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系指:丈地之王为属民之首脑;平章事为政权之首脑;贡论大臣为权力之首脑;囊论内务官(内相)为财会之首脑;域本(地方官)为管理隘口之首脑。
书名。内蒙古地方志之一。孙鸣琴等应包头临时县长刘澍之请,于1938年着手编写,越7年脱稿,包头市大北纸庄印刷。5册,分10卷:卷一地方史:包头沿革史;卷二地方志:疆域、城市、山脉、河流、交通、古迹;卷
①(?—1309)元朝大臣。又译野先不花。蒙古克烈氏。※孛鲁欢长子。世祖时,袭文职为必阇赤(书史)长,继任皇子燕王真金王傅。至元二十三年(1286),出任云南行省平章政事。成宗元贞元年(1295),出
渤海国早期所置州名。《续日本纪》载,渤海第三世王大钦茂于大兴二年(739,一作三年)致日本圣武天皇书中,有“仍差若忽州都督胥要德”云云,是渤海早期已有此州之设。《新唐书·渤海传》所载62州名中无其名,
?—1944近代蒙古王公。内蒙古图什业图旗人。光绪二十八年(1902),袭札萨克和硕亲王。1914年与清皇族肃亲王之女金孟显珍结婚。后得到袁世凯的赏识。1920年认张作霖为义父。1932年9月,任伪满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作噶穆卫,并将永乐八年(1410)二月所设古木山卫和永乐十年八月所设可木(河)卫同作噶穆河卫。
见“正军户”(480页)。
先秦时期中国南方古族名。亦称“西越”。“瓯”又作“呕”,始见于《逸周书·王会解》:“伊尹正四方令,正南呕。”为分布于南方之西部越人的统称;一说为百越中的一支,与于越、闽越、南越、骆越、滇越并列,分布于
金大臣。女真族。乌古论氏。上京(治今黑龙江阿城县白城)胡剌温屯人,后移屯河间,广威将军欢覩子,完颜宗辅婿。初为护卫。天德二年(1150),袭谋克。从海陵王攻宋,为押军猛安。正隆六年(1161),世宗完
古地名。高句骊筑。故址在今辽宁新宾满族自治县西40里苏子河北岸木奇镇;有说在吉林省伊通县境;或说在朝鲜价川县境。高句骊的军事重镇。乾封三年(668),李绩部将薛仁贵拔木底等三城后,引兵略地与李绩会师,
书名。中国回族及伊斯兰教史论著汇编。民国时北平(今北京)成达师范出版部编辑。4卷。收论文262篇。分为教义、教律、社会、政治、经济、教育、史乘、教务、文艺等9类。另有附录,专述成达师范学校历史沿革。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