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锡尔
清末新疆哈密王。维吾尔族。嘉庆十八年(1813),袭父爵为郡王衔札萨克贝勒。道光三年(1823),晋多罗郡王。二十六年(1846),献私垦土地安置屯民。同治二年(1863),协助地方官员开办军屯。次年,因开挖水渠并为清军筹措粮饷,受封札萨克亲王。后助清军镇压哈密、吐鲁番等地的回族、维吾尔族农民起义,于五年(1866)冬,被起义军执杀。翌年,追封和硕亲王。
清末新疆哈密王。维吾尔族。嘉庆十八年(1813),袭父爵为郡王衔札萨克贝勒。道光三年(1823),晋多罗郡王。二十六年(1846),献私垦土地安置屯民。同治二年(1863),协助地方官员开办军屯。次年,因开挖水渠并为清军筹措粮饷,受封札萨克亲王。后助清军镇压哈密、吐鲁番等地的回族、维吾尔族农民起义,于五年(1866)冬,被起义军执杀。翌年,追封和硕亲王。
?—1755清朝大臣。董鄂氏。满洲正白旗人。初为三等侍卫,累迁镶红旗满洲都统。乾隆五年(1740),授安西提督,驻屯哈密。十五年(1750),调任湖广总督。十八年(1753),清廷拟征准噶尔,任钦差大
?—1765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又译阿卜都拉。哈密人。清札萨克贝子※额敏子,郡王玉素布弟。性贪暴。乾隆二十五年(1760),授乌什阿奇木伯克。任内,与乌什办事大臣素诚恃权横行,贪脏枉法,苛敛百姓,侮
见“耶律化哥”(1307页)。
简称“伏跋可汗”。即“丑奴”(403页)。
柯尔克孜族著名英雄史诗。诗体为格律诗。5000余行。内容主要叙述帕米尔地区柯尔克孜族克普恰克部落国王台依提别克之子库尔曼别克,反对卡尔梅克(主要指准噶尔)贵族侵掠,并在战争中壮烈牺牲的故事。库尔曼别克
1584—1635藏传佛教噶玛噶举派红帽系六世活佛。藏族。与云南丽江纳西族土司木土增结缘,留居丽江传法,协助木土司刻印藏文大藏经。木土司根据蔡巴《甘珠尔》经底本主持刻印,特邀其编纂和校订,明万历三十六
藏语康巴方言之音译,即拉萨方言之“本波”,意为“官长”、“土官”。又称“甲尔窝”(杰波),意为“王”。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基层组织最高首领。每一村寨均有一名,世袭,一般父死子袭,兄终弟继,无子者由赘婿
书名。简称《吊伐录》。记金太祖和金太宗用兵克宋之事,故名。为荟萃官府所存案牍编次而成。金、宋虽自海上之盟已通聘问,但因天辅六年(1122)以前的旧牍不存,故仅于卷首简述金太祖起事以来诸事梗概。自天辅七
见“布延巴图尔鸿台吉”(473页)。
见“撒叉河卫”(249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