伶僚
见“仡伶”(571页)。
见“仡伶”(571页)。
中国伊斯兰教清真寺名。在今甘肃省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大河家地区。清同治(1862—1874)年间修建。1929年马仲英事件时被焚烧殆尽。1937年重建。为保安族地区规模最大之清真寺,内设有阿拉伯文
清代满族女学者。光绪二十四年(1898)至三十六年军机大臣、礼部尚书启秀继室。著有《库雅拉启公秀事略》。
书名。简称《归真要道》,亦音译“米尔萨德”。清初回族经师※伍遵契译。原著为波斯文。作者为德黑兰的阿布杜拉(活动于十三世纪中叶)。成书于希吉来历(回教、即伊斯兰教历) 618年(宋嘉定十四年、1221)
见“赫哲族”(2422页)。
1504—1536明朝将领。安徽凤阳府定远(今安徽定远)人。回族。沐昆之子。正德(1506—1521)年间,父死,嗣黔国公,佩征南将军印镇守云南。嘉靖(1522—1566)中,征寻甸、武定之叛,以功加
西夏官署名。属次等司。西夏语音“北与啰”,掌京师军队。天盛年间(1149—1169)设8正、8承旨、10都案、60案头。
明代四川地方土司名。永乐四年(1406,一说元年)置。隶属叠溪千户所,设流官、吏目各1员。辖地在今四川茂汶羌族自治县境。长官由当地望族郁氏出任。郁氏,洪武十五年(1382)归附明廷,被命为长官司长官。
?—1641清初将领。蒙古察哈尔部人。姓乌弥。初为察哈尔部大臣。天聪八年(1634),察哈尔林丹汗兵败后,率200余户从哈屯河归附后金,隶蒙古正黄旗。崇德元年(1636),授一等男爵。三年(1638)
见“慕璝”(2434页)。
西藏东南部察隅地区僜人神判方法之一。于村外一洁净处立三石灶,上置一口大铜锅,盛满清水。由男童将水烧沸后,巫师把一端粘有蜂腊的木棍伸入水中搅动,若蜂腊融化,判定原告有理,被告无理,反之判被告理直、原告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