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知识>历史百科>民族起源>僧官制

僧官制

藏区僧人从政为官的制度。由来已久,唐吐蕃时,僧人被准许参政,从政高僧地位高于俗官,谓之“豫国事者”,名为“钵阐布”,意为“大僧”或“高僧”,位即“宰相”职,入元,中央设总制院(后改宣政院),封萨迦派高僧八思巴为国师、帝师号,主之,军民通摄,是为中央政府册封任命藏僧为官之始。许多高僧还出任万户长职。明因之,规定更系统的僧阶。中央设僧录司,地方设番纲司,委任藏僧为主事人,给印信。进而又设法王、王、西天佛子、大国师、国师、禅师、都纲及喇嘛等僧官阶衔,委任僧官司其职,不少藏僧“居京自效”,随时听朝廷调遣,入藏办事,传达政令或查办事件等。这些僧官均受中央所赐官印,受命“管束所部番民”。明时在藏区实行卫所制及土司制,藏族高僧被授予宣慰使、佥事、指挥使及土司者不乏其人。清代亦有呼图克图、都纲、札萨克、达喇嘛、掌印喇嘛等僧官,驻京喇嘛受喇嘛印务处管辖,直属理藩院,均给俸禄。乾隆(1736—1795)时,在西藏实行噶伦制(即执行政令的大臣制),由四名官员组成,其中三俗一僧,而以僧人为首。继之又实行摄政制,其摄政名“第司”或“第巴”、“司琼”由清中央任命僧人出任,在达赖喇嘛18岁亲政前,奉命主持西藏政教大权。僧官制体现了僧人从政情形及中央在藏区行使主权的例证。

猜你喜欢

  • 蒙古尔孔

    土族语音译,意为“蒙古人”,青海省互助、大通及甘肃省天祝一带土族的自称。参见“土族”(63页)。

  • 爱里木汗

    ?—1809中亚浩罕汗国首领。乌兹别克族。纳禄博图伯克次子。清嘉庆三年(1798),父死袭爵,擅称汗号。因素性凶狠残暴,又被称为“宰里木”(暴君)。在位期间,加紧对外扩张。初与布哈拉争夺乌拉·丘别和吉

  • 总圈头

    旧时裕固族部落组织中的职称。亦称大圈头。肃南县康乐地区称为辅帮。为协助※头目处理本部落日常行政事务的总管家。由头目委派近亲或大户(牧主及富牧)充任,一般任期1年或3年,可以连任。有一定封建特权,代表头

  • 奢旁

    唐初南诏始祖,即舍庞。见“蒙舍庞”(2328页)。

  • 门前礼

    甘肃北蒙古族婚俗。婚礼时,在新郎门前铺一块大白毛毡,用青稞粒镶出万字和莲花图案各一,新娘接到门前时,由主婚人命新郎跪在万字型图案上,象征一切吉祥;新娘跪在莲花型图案上,象征多子多福。主婚人同时朗诵祝词

  • 古出鲁克罕

    见“屈出律”(1546页)。

  • 晋王府部民暴动

    元仁宗朝蒙古牧民暴动。延祐年间(1314—1320),朔漠遭风雪灾害,牲畜倒毙殆尽,人民流散,鬻妻儿为食。延祐六年(1319)七月,晋王也孙铁木儿部民暴动,劫掠豪富,因诸暴动间缺少配合,遭札鲁花赤囊加

  • 大布苏造碱业

    内蒙古早期的造碱业。由长春天惠造碱实业公司联合内蒙古郭尔罗斯前旗札萨克齐默特色木丕勒合股创办。公司设于郭尔罗斯前旗的大布苏泡附近。1909年聘清化学专家,雇佣一千余工人,将天然碱土用土法熬制成灰碱,装

  • 十大功臣

    为成吉思汗开国功臣※“四杰”木华黎、博尔术、博尔忽、赤老温,※“四獒”者勒蔑、忽必来、哲别、速不台及二勇将术赤台、畏答儿的共称。随从成吉思汗统一各部,战功最著。详见诸人条。

  • 萨尔塔克沁

    见于萨囊彻辰《蒙古源流》即“撒尔塔”(24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