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属清吏司
清官署名。为理藩院下属机构。初为柔远司,继改旗籍司,乾隆二十九年(1764)改为典属司。掌管外札萨克各部旗疆域、封爵、会典、军旅、驿递、蒙藏各地喇嘛及恰克图贸易等事。为管理西藏事务,特设驻藏大臣两人,此外还管理西藏活佛转世及察哈尔、巴尔呼、额鲁特、扎哈沁、明阿特、乌梁海、达木、哈萨克等内属诸旗。设郎中满、蒙各1人,员外郎满2人、蒙古6人,主事满、蒙各1人。
清官署名。为理藩院下属机构。初为柔远司,继改旗籍司,乾隆二十九年(1764)改为典属司。掌管外札萨克各部旗疆域、封爵、会典、军旅、驿递、蒙藏各地喇嘛及恰克图贸易等事。为管理西藏事务,特设驻藏大臣两人,此外还管理西藏活佛转世及察哈尔、巴尔呼、额鲁特、扎哈沁、明阿特、乌梁海、达木、哈萨克等内属诸旗。设郎中满、蒙各1人,员外郎满2人、蒙古6人,主事满、蒙各1人。
清代海南岛黎族农民反帝反封建的武装起义。光绪年间(1875—1908),崖州多港峒(今乐东县大安)一带黎人饱尝汉族官吏、地主、奸商和本民族上层的剥削和奴役。随着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其宗教势力也深入至
见“且卜拉”(558页)。
土司名。元置麦著土村长官司,治所在今湖南永顺县东南王村西。属思州军民安抚司。明改属永顺。洪武三年(1370),总管答(黄)谷踵内附。五年,改置麦著黄洞长官司,隶永顺等处军民宣慰使司。为所辖六长官司之一
? —1645清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纳喇氏。世居哈达(今辽宁开原市东)。佐领雅虎之子。初袭父职。管佐领事。天聪五年(1631),奉命出使朝鲜还,授礼部参政。八年(1634),随太宗征明,攻大同,因功
清代庄园种类之一。即庄主责令庄头带领庄户岁纳粮食的农庄。※皇庄中之粮庄,有※整庄和※半庄之别,整庄又分为四等,等外的为半庄。嘉庆十七年(1812),其庄数为:一等庄163,二等庄59,三等庄66,四等
见“阁罗凤”(1727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纳克布伯克、讷克卜伯克。维吾尔语。职司管理匠役营造等公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公元5—10世纪使用于于阗(今新疆和田)一带的一种古代文字。由于人们认为古代于阗是塞族人居住的地区,所以又称于阗文为“于阗塞文”。用这种文字记录的语言被称为“于阗语”或“于阗塞语”,属于印欧语系印度一
先秦时期狄人的一部。又称长翟、鄋、鄋瞒、大人、大人之国等。因其人高大而得名。孔子云:其先祖在虞、夏为防风氏,在商为汪芒氏。在周为长狄、为大人。后世讹传其人高数丈、骨节专车、身横九亩。春秋时流动于今山西
清代一种随旗行走、无固定职事的官员。八旗满洲、蒙古、汉军中均有,其品秩高下、待遇厚薄参差不一。清代无实职而有爵俸,有职位却无实权者,原属“闲散世职”。其中有“不掌图记(印信)”的佐领(正四品武官)属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