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
地区名。在蒙古高原南部,地处长城之北,大漠以南。为自商周至明、清,从匈奴到蒙古的北方游牧民族长期活动的场所。清统一该地区后,称内蒙古或漠南蒙古,行盟旗制度,置哲里木、卓索图、昭乌达、锡林郭勒、乌兰察布、伊克昭6盟共49旗及察哈尔八旗,归化城土默特二旗,分别由蒙古封建王公袭掌及将军、都统管辖。民国时期,曾在其地分置热河、察哈尔、绥远三特别区(后改为省)。1947年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立内蒙古自治区,仍简称内蒙古。
地区名。在蒙古高原南部,地处长城之北,大漠以南。为自商周至明、清,从匈奴到蒙古的北方游牧民族长期活动的场所。清统一该地区后,称内蒙古或漠南蒙古,行盟旗制度,置哲里木、卓索图、昭乌达、锡林郭勒、乌兰察布、伊克昭6盟共49旗及察哈尔八旗,归化城土默特二旗,分别由蒙古封建王公袭掌及将军、都统管辖。民国时期,曾在其地分置热河、察哈尔、绥远三特别区(后改为省)。1947年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建立内蒙古自治区,仍简称内蒙古。
南北朝时三峡地区少数民族起义首领之一。参见“冉令贤”(564页)、“向五子王”(822页)。
十六国之一。鲜卑秃发氏所建。该部原居塞北,远祖匹孤率部迁至河西(今甘肃、青海二省黄河以西,即河西走廊与湟水流域一带)。其曾孙秃发树机能于泰始(265—274)中起兵反晋,据有凉州地(今甘肃黄河以西地区
瑶族一支系。又称“盘古瑶”,以信奉始祖盘王而得名。由于从前妇女所戴帽子以木板制作,故又称“顶板瑶”。主要分布于桂东北、湘南、粤北和云南部分地区,是瑶族人口最多的一大支系。语言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瑶语支勉
哈萨克汗国法典之一。17世纪末18世纪初头克汗所制定。头克汗为※江格尔汗之子。其统治时期(1680—1718),致力于消除汗国内分裂状态,加强汗权,维护诸部落间团结,采取各种措施控制三个玉兹,限制各兀
见“努尔哈赤”(1262页)。
即“沙钵略可汗”(1131页)。
见“柳条边”(1576页)。
西夏官署名。掌国家马匹饲养与管理。夏仁宗时期已设置,仁宗天盛时期(1149—1169)制订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列入国家机构等级的第四品,属下等司。
蒙古语音译,意为“十户长”。是辅佐“收楞额”(征税官,佐德木齐,管理鄂拓克事务者)办理鄂拓克事务的下级官员。
西域古地区名。见《新唐书·西域传》。《辽史·天祚本纪》载:西辽主耶律大石至寻思干(今撒马尔罕)。西域诸国举兵10万,号忽儿珊,来拒战。大石三军俱进,忽儿珊大败。呼罗珊与忽儿珊为同名异译,波斯语,义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