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斧之讳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视之为幸福和财富的赐予者,是纯洁的象征,可祛除不祥,是每家每户的保护者,故视火为神圣,禁止用刀触火,用刀到锅中取肉,或在火旁用斧头砍物。认为这样火就不会熄灭,故凡违禁者皆被认为是罪恶而受到严惩,故意这样做者甚至被处死。
古代蒙古社会禁忌之一。蒙古人素敬火,视之为幸福和财富的赐予者,是纯洁的象征,可祛除不祥,是每家每户的保护者,故视火为神圣,禁止用刀触火,用刀到锅中取肉,或在火旁用斧头砍物。认为这样火就不会熄灭,故凡违禁者皆被认为是罪恶而受到严惩,故意这样做者甚至被处死。
东汉时烧当羌首领。※迷吾之子。章和元年(公元87年),因汉护羌校尉张纡背信杀害其父,遂联合烧当、当煎、当阗等羌,结盟,据大、小榆谷,起兵五千击陇西塞。永元元年(公元89年),遭护羌校尉邓训攻,舍大、小
清代八旗组织中最重要组成部分。俗称满洲八旗。清太祖努尔哈赤起兵后,根据政治军事形势发展的需要,将满族社会原有的牛录组织加以改组扩大,于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建黄、红、蓝、白四旗。四十三年(1615
见“蛮书”(2272页)。
藏族古族部名。见于《元史·世祖纪》。元至元元年(1264)七月,以西番十八族部立定西州,行安抚司事。定西州属巩昌路,地在今甘肃定西、陇西、武山一带,治所在定西县。元末属陕西行省吐蕃宣慰使司管辖,置正副
1667—1738清朝大臣。满洲镶蓝旗人。姓喜塔拉氏。康熙四十八年(1709),由笔帖式授国子监助教。后历官工部主事、户部员外郎、监察御史。五十五年(1716),巡视福建盐课。雍正元年(1723),巡
即“哈密”(1630页)。
元侍卫亲军中之一种。主要以唐兀(党项)人士兵组成。至元十八年(1281),以唐兀军士3千设卫,长官为指挥使,秩正三品。负责守卫大都城(今北京)健德、和义、肃清3门。设门尉3、儒学和蒙古学教授各1。也被
萨满教神祗之一。鄂伦春语音译,亦作“透欧玛路”。流行于今内蒙古、鄂伦春族地区。据说鄂伦春人过去供奉的几十种神中,其地位最高,能统治诸神。家家都供。它既能保护人畜平安,也可保佑多捕猎物,故凡人、马有病或
1876—1932西北军阀。字云亭。甘肃临夏人。回族。幼年入私塾读书,少年随兄习武。清光绪二十一年(1895)参与镇压河湟各族起义,被赐武进士出身。二十六年(1900)于北京正阳门抗击八国联军、护卫两
十六国时期前秦大臣。氐豪。苻生(355—357年在位)时任特进、光禄大夫。史称其“才识明达,令行禁止”。前秦寿光三年(357)六月,随苻法等率壮士数百人潜入京城长安(今陕西西安西北)云龙门(宫城正南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