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舞
朝鲜族民间女子舞蹈。亦称“剑器舞”或“黄昌郎舞”。流行于延边等地区。传说,古时有位名叫黄昌郎的少年,利用到敌国宫廷跳剑舞之机,刺死观舞的敌国王,遂为人所杀。人们为示纪念,便带着画有其像的假面具跳剑舞。直至19世纪初,才去掉假面具,变成为单一的舞蹈。通常由4人对舞。解放后多以反映朝鲜族妇女智慧和英雄气概的内容为主。
朝鲜族民间女子舞蹈。亦称“剑器舞”或“黄昌郎舞”。流行于延边等地区。传说,古时有位名叫黄昌郎的少年,利用到敌国宫廷跳剑舞之机,刺死观舞的敌国王,遂为人所杀。人们为示纪念,便带着画有其像的假面具跳剑舞。直至19世纪初,才去掉假面具,变成为单一的舞蹈。通常由4人对舞。解放后多以反映朝鲜族妇女智慧和英雄气概的内容为主。
1770—1838清朝将领。满洲正蓝旗人。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字润泉。嘉庆进士。历任知府、按察使、布政使。道光五年(1825),授陕西巡抚。不久,署陕甘总督。任内,为稳定局势,派兵设卡,以防代守。六
见“拓跋纥那”(1360页)。
又译卡分。原为征收乌守尔税时的一种附加税,是按比例用谷物付给税吏的酬劳,以补偿他们在征税过程中的开销。19世纪60至70年代阿古柏占据南疆时,扩展为征收一切赋税的附加捐,税额由伯克及税吏任意规定,南疆
即“刘眷”(859页)。
见“班楞”(1790页)。
官署名。民国时期管辖松(潘)茂(县)地区(今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辖地)的行政机构。1927年建立,辖地包括松潘、理抚边(今小金县的一个区)、绥靖、崇化(以上两地为今金川县)三屯广大藏、羌、回、汉地区。统
见“萧蒲离不”(2002页)。
①(?—1208)蒙古国建立前兀都亦惕蔑儿乞部首领,尊称“别乞”(意“族长”)。又译脱黑脱阿。因蒙古部铁木真(成吉思汗)父也速该曾掠其弟也客赤列都之妻,结怨为敌。为复仇,袭击蒙古部,掳铁木真妻子和庶母
即“旻宁”(1413页)。
清代满族女诗人。慎贝勒图公女之孙嵩山妻,都统能泰母。以子贵封一品夫人。著有《兰轩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