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知识>历史百科>民族起源>十一项和平条款

十一项和平条款

新疆三区革命政府与国民党政府签订的条款。全称“中央政府代表与新疆暴动区域之间以和平方式解决武装冲突之条款”。1944年,在新疆伊犁、塔城、阿尔泰各族人民掀起反对国民党反动统治的武装斗争,取得一系列胜利,建立三区革命政府和民族军,并一直打到玛纳斯河,与国民党军相对峙。同时南疆也掀起反对国民党统治的武装斗争,占领塔什库尔干,建立了革命政权。国民党政府妄图依靠军事力量镇压三区革命的阴谋破产后,于1945年10月派代表张治中等与三区革命政府阿合买提江等,在迪化(今乌鲁木齐)举行和平谈判。谈判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45年10月17日至1946年1月2日,共78天,双方就改组新疆省政府和省政府的组织办法及一些重要施政纲领,达成初步协议,签订和平条款正文和附文一;第二阶段,从1946年4月5日至6月6日,共63天,就三区民族军的改编和驻地等问题,达成协议,并签订了和平条款之附文二。条款正文共11条,主要内容是:人民享有选举权,选出为人民所信任之行政官员;人民有宗教信仰、发展民族文化与艺术、出版、言论、集会、国内外贸易之自由;国家机关与司法机关之文书,以国文(汉文)与维文并用,小学和中学使用本族文字施教,大学并用国文与维文施教;政府规定之税率,应视人民力量而定,负担之数额以不妨碍人民之生活与经济发展为标准;省政府委员扩充为25人,其中10名由中央派定,15名由各区保荐,中央任命;准予组织民族军队;事件解决10天内相互开释所拘捕人士,并保证今后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歧视。附文一主要是对正文第9条,即政府组织办法之补充,规定各区保荐的15位委员,三区可保荐6名,其中,包括副主席、副秘书长各一人。附文二主要是对和平条款第10条关于事变区域内之军队改编问题的补充。由于国民党政府蓄意破坏,和平条款未能很好执行。

猜你喜欢

  • 撒鸾

    见“耶律雅里”(1321页)。

  • 延清

    1846—1918清代蒙古族诗人。字子澄,号铁君,也称阁笔老人。蒙古镶白旗人,巴哩克氏。自幼习汉语,读诗书,聪慧过人。同治九年(1870),补丁卯科优贡。十二年(1873),中举人,继中进士。先后在工

  • 吐蕃温江多宫敕沙州岱论令

    敦煌吐蕃文文献,伯字1552号卷子。系吐蕃令文。发自吐蕃逻娑(今拉萨)南的温江多宫。公元8世纪初至9世纪前期,此宫常为吐蕃赞普居住地,亦为礼佛之所。此敕令下达沙州安抚使(岱论)。内称:温江多王宫收到擦

  • 布彦泰

    1791—1880清末将领。满洲正黄旗人。颜扎氏。副都统珠尔杭阿子。荫生出身。嘉庆二十三年(1818),授二等侍卫,充伊犁领队大臣。道光二年(1822),擢头等侍卫,调任喀什噶尔参赞大臣,旋授办事大臣

  • 加加·贡却索巴

    1796—?清代拉卜楞寺高僧。藏族。出生于作格泽卫地方的塘噶尔氏族。7岁随部落迁到科采。嘉庆十四年(1809),入经院,拜萨拉噶居为师,从《赤白显色》学级起,连续担任学级导师11年。从贡塘·嘉贝样受沙

  • 洞庭山

    见“湘山”(2277页)。

  • 八立托

    蒙古斡亦剌部贵族、蒙元皇室驸马。又译不儿脱阿。其名见于《释迦院碑》。汉文碑铭称“奉佛驸马八立托”,蒙文碑铭作Barstoge。据《史集》载,为斡亦剌部首领※忽都合别乞之孙,※脱劣勒赤与成吉思汗女扯扯干

  • 鲁克那丁

    ?—12537全名鲁克那丁·火者·木八剌。西辽人。为起儿漫首任忽都鲁汗※八刺黑子。后随父投蒙古。1235年奉父命觐蒙古国汗窝阔台汗,途中闻父卒,由堂兄忽都不丁袭位,及见窝阔台,受赐起儿漫地,受诏承父号

  • 三教理

    唐代吐蕃奴隶社会的教育理论。藏文作“曲松”。“曲”一般专指“佛法”之“法”而言,但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初订吐蕃制度章程时,佛法尚未正式兴起,而“法”之意义亦多不知其真谛。故“三教理”中之“曲”字应做一种

  • 黄明堂

    1866—1939近代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者。因排行第八,人称八哥。广西钦州大寺人。壮族。早年投身会党,好侠行义,颇有组织才能,被会众举为首领。光绪末年,在广西镇南关一带开展反清斗争。后率部投奔孙中山,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