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史
见“二十四史”(6页)。
见“二十四史”(6页)。
西域古地名。见《魏书·西域传》,又作诺色波罗。南北朝和隋时归附康国(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撒马尔罕)。在史国(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沙赫里夏勃兹)西200里。《新唐书·西域传》又称小史,役属史国。《元史·
吐蕃雅隆部落早期赞普。又称杰多日隆赞。赞普岱珍赞之子。相传从其起,始有赞普王族与平民结婚的习俗,其与民女梅萨露洁结婚,生子赤赞囊,标志吐蕃王族血缘观念及界限的崩溃。
清末民初伊犁富商。维吾尔族。新疆伊犁人。初,因不满清统治阶级压迫,1912年曾慷慨捐助伊犁起义军,对伊犁辛亥革命起了一定促进作用。1917年时拥有资金60—70万。曾以私人财力维持当地物价。后投靠地方
唐代南诏行政机构名。为六节度之一。据《南诏德化碑》“(赞普钟)十四年(唐代宗永泰元年,即765年)春,(阁罗凤)命长男凤伽异于昆川置拓东城。”改称鄯阐府。依樊绰《云南志》则谓:“拓东城,广德二年(76
渤海国第十五世王。一说为※大玮瑎子。唐天祐四年(907,一作三年)玮瑎死,继位。多次遣使朝贡后梁、后唐,两次派裴璆使日进行经济、文化交流。即位不久,与西邻契丹关系日趋紧张。在与契丹交界之扶余府驻重兵“
官署名。民国时期管辖松(潘)茂(县)地区(今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辖地)的行政机构。1927年建立,辖地包括松潘、理抚边(今小金县的一个区)、绥靖、崇化(以上两地为今金川县)三屯广大藏、羌、回、汉地区。统
藏语音译,又译牒巴、第悉。原意为“部落长”、“头人”、“领袖”。清初西藏地方官名,意为“政务总管”,代表达赖喇嘛参加蒙古和硕特部在西藏建立的地方政权。后五世达赖喇嘛命掌西藏地方政、教事务,权力甚大,俗
约1790—1858清代纳西族诗人。字涵万。云南丽江大研镇人。家道殷实,道光五年(1825)优贡生。历任罗平、镇源、邓川等州县儒学教职。喜弹琴咏诗。可自谱曲词,弹奏自如,与诗友马子云并称“牛琴马笛”。
见“滇越”(2401页)。
明代土族土司※李英碑。在青海民和县享堂,今存。碑第一行书:明故前推诚宣力武臣特进荣禄大夫柱国会宁伯李公神道碑。次三行为撰人名。后一行题大明成化十一年岁次乙未(1475)春口口望日立。李英青海民和上川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