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郡王
金封爵。贞元元年(1153),参知政事张中孚受封,并迁尚书左丞;大定元年(1161),辽阳渤海人太傅、尚书令张浩受封;明昌(1190—1196)中,完颜襄代夹谷清臣统军御阻卜有功,晋封。
金封爵。贞元元年(1153),参知政事张中孚受封,并迁尚书左丞;大定元年(1161),辽阳渤海人太傅、尚书令张浩受封;明昌(1190—1196)中,完颜襄代夹谷清臣统军御阻卜有功,晋封。
金大臣。世居按出虎水(今黑龙江境阿什河)。女真族。蒲察氏。斛鲁短孙,世祖※劾里钵外孙,太祖※阿骨打女婿。自幼抚养于阿骨打家。年15从攻宁江州,败辽帝亲军,攻临潢府,皆有功,袭为谋克。从完颜宗望讨张觉。
清代所设的兵防哨所。①边地卡伦,置于东北、蒙古、新疆等要隘处所,设官兵守望,以时传报要情。平日,登城了望;紧急时或阴晦天,令分遣远哨。其官兵,各隶相关地区的将军、大臣,由其派员加以巡查。乾隆(1736
西夏将领。党项羌族。夏惠宗时(1068—1086)任米脂(今陕西米脂)守将。大安七年(1081)十月,夏国梁太后委大帅梁永能领兵与宋将种谔战于米脂城下,夏兵大败,米脂城坚守不破,后种谔密遣谍者劝降,遂
参见“抛绣球”(1058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法河卫,并说清代法河有二:一在吉林城(今吉林市)南660余里入松花江;一在吉林城南400余里入辉发河。
亦称包商制。清代地方官府在羌族等地区推行的一种征收捐税方式。州县衙门将每年征收的各种捐税的权力交给当地一些土豪承包。承揽人按州县规定包额负责向当地摊派、征收捐税。承包人往往多派多收,巧立名目从中渔利,
粟末靺鞨诸部之一。见“厥稽部”(2192页)。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
清代驻藏大臣衙门办事机构。内设识汉、藏文之教习2人,汉、藏文学生各8人。初由※东科尔充当,后为熟悉藏文闲散人员充当。办事勤劳者,准戴五品蓝翎、发给功牌执照;凡各处呈文由该房译为汉文或藏文,再由文案加条
党项羌细封部首领。唐太宗贞观三年(629)受唐朝南会州都督郑元招谕,率其部族附唐,太宗降玺书慰抚并赐宴。唐朝以其地置轨州(今四川阿坝境),拜刺史,仍命率所部讨击吐谷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