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特旺草原
见“卡特万会战”(547页)。
见“卡特万会战”(547页)。
见“白狄”(594页)。
藏语音译。意为“头人”。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土司制下的一个社会等级。依管辖百姓多少,分“日用不聋”(大头人)、“十格日尼”(二头人)、“瓢约”(小头人)。彼此无隶属关系,均隶於土司,其升降取决于土司是
见“鲜质可汗”(2459页)。
清察哈尔八旗之一。由康熙十四年(1675)迁置宣大边外的察哈尔部众及以后陆续来降的喀尔喀、厄鲁特部众合编而成。不设札萨克,由清廷派总管管辖。是为总管旗。位于张家口外,东至察哈尔镶黄旗界,西邻察哈尔正红
书名。广西文献古籍汇纂。75卷。清汪森(1653—1726,字晋贤,号碧巢,浙江桐乡人,汉族)辑。成书于康熙四十三年(1704)。作者曾任桂林府通判多年,深感粤西舆志缺略殊甚,考据难资,因取历代诗文凡
全称《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因共有17项条款,故名。由中央人民政府以李维汉为首的4名全权代表,和西藏地方政府阿沛·阿旺晋美为首的5名全权代表于1951年5月23日在北
云南思茅、普洱等地拉祜、傣等族茶农反对封建剥削的斗争。清代,思茅为普洱茶六大茶山的产销集散地。雍正七年(1729),官府在此设总茶站平价收购,强令西双版纳、思茅、普洱,以至临沧等地茶农不分远近均运此销
见“福余卫”(2412页)。
见“马英山卫”(182页)。
渤海王国大臣、诗人。两次使聘日本。唐中和二年(日本元庆六年,882)冬,受国王大玄锡派遣,以文籍院少监率105人访日。十一月抵日加贺登陆,日廷令地方官款待,但禁与国人私易货物。日天皇闻其高才硕学,风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