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尔羌办事大臣
清代新疆叶尔羌军政长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置。驻叶尔羌(今新疆莎车)。下原设帮办大臣1人、领队大臣2人协办军政庶务,后省领队大臣。衙署有印房、粮饷局等组织,由章京3员、笔帖式3员、委笔帖式15员、书识9员、侍卫12员经管。道光十一年(1831),改称叶尔羌参赞大臣。同治(1862—1874)中,因被义军攻杀,位缺。光绪十年(1884)裁。
清代新疆叶尔羌军政长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置。驻叶尔羌(今新疆莎车)。下原设帮办大臣1人、领队大臣2人协办军政庶务,后省领队大臣。衙署有印房、粮饷局等组织,由章京3员、笔帖式3员、委笔帖式15员、书识9员、侍卫12员经管。道光十一年(1831),改称叶尔羌参赞大臣。同治(1862—1874)中,因被义军攻杀,位缺。光绪十年(1884)裁。
东汉初乌桓首领之一。为辽西乌桓大人。光武帝建武二十五年(公元49年),率众922人(《三国志·乌桓传》注引《魏书》作9千余人)附汉,至京朝贡,献奴婢、牛马及弓、虎貂豹皮等物,受汉光武帝劳飨、厚赐,部分
即“戈什哈”(283页)。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下均设抹里。查刺土邻为辽道宗※太和宫下之一抹里。“查剌”与“土邻皆可单独构
?—1833清道光朝黎族起义首领。海南岛儋州人。黎族。道光十三年(1833),儋州大旱,地方官吏、汉族地主及高利贷者趁机盘剥,黎人蓄恨。是年七月,与薛凤章(汉族)等于儋州龙头、薄沙等黎峒倡导起义,“贫
辽东丹国大臣。渤海人。渤海国亡后仕于东丹国,官政堂省工部卿。后唐清泰二年(东丹甘露十年,935)十二月(一作十一月),奉命与列周道入后唐朝贡。翌年二月,后唐授以光禄卿,旋返归。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散力卫、萨里卫。永乐三年(1405)二月,把兰等处女真人卯义等来朝,明廷始置卫,以卯义为指挥佥事。据考在今黑龙江省通河县岔林河屯。一作在依兰县对岸巴兰河附近。
见“耶律”(1300页)。
见“马甲”(154页)。
见“锡伯族”(2364页)。
西倾山钟羌一部首领。吐谷浑国主碎奚在位时(351—371),任长史,受先王遗命辅佐碎奚。以碎奚三弟皆专恣,恐为国害,遂与司马乞宿云逼碎奚杀之。碎奚恍惚成疾,于晋咸安元年(371)死。及视连即位,进言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