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白
拉祜语音译,意为“分家”。解放前云南耿马县福荣地区拉祜族的母系大家庭中已婚女儿提出与其丈夫从大家庭中分出独过的一种形式。十分简单,只须已婚女儿的父母同意,女儿与其丈夫便可另建居屋和土灶,带走属于自己的生产工具、家畜、家禽、衣物及其他生活用具,父母分给她部分土地,由她与其丈夫另行砍烧耕种;若分家后仍要求留在公共房屋内,则另备土灶即可,因为在当地一个土灶标志一个家庭。
拉祜语音译,意为“分家”。解放前云南耿马县福荣地区拉祜族的母系大家庭中已婚女儿提出与其丈夫从大家庭中分出独过的一种形式。十分简单,只须已婚女儿的父母同意,女儿与其丈夫便可另建居屋和土灶,带走属于自己的生产工具、家畜、家禽、衣物及其他生活用具,父母分给她部分土地,由她与其丈夫另行砍烧耕种;若分家后仍要求留在公共房屋内,则另备土灶即可,因为在当地一个土灶标志一个家庭。
书名。藏文历史著作。18世纪时青海蒙古族※益西班觉应固始汗后裔之请而作。故一说即是青海蒙古5部29旗中之和硕特部兴衰史。自吐蕃统治者占领青海始,历述青海的起源、地理、蒙古各部进据青海的历史过程、尤详于
后燕昭文帝慕容熙年号。401—406年,凡6年。
清代青、甘、康地区喇嘛僧人的概称。清朝为实行分治,对凡在青海、甘肃、西康地区的佛教僧人概称之为“西蕃喇嘛”,以与其他地区僧人相区别。甘、青、康地区佛教事务由清理藩院和驻西宁办事大臣管理。
见“耶律弘古”(1308页)。
见“奥德玛发”(2254页)。
即“雅库特”(2197页)。
清代官员。满族。字慎修。初为翻译生,由户部改部选知县。精于医术,著有《厚德堂集验方萃编》4卷。
藏语音译,意“游民”。旧时西藏地区的一个社会阶层。指一贯游手好闲,不务正业,有劳动能力,而主要依靠不正当方法,如行乞、卖淫、偷盗谋生者。与内地“游民无产者”不同的是在民主改革前仍保持着对农奴主的人身依
地名。亦名洛喀。位于西藏自治区南部。原为西藏南部,羊卓雍以东和雅鲁藏布江以南地区之俗称。现为西藏自治区五个地区之一。辖乃东、贡噶、扎囊、桑日、加查、朗县、穷结、曲松、浪卡子、错那、洛扎、隆子、错美十三
见“斡耳朵八里”(242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