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摩崖
刻石题记。亦称阿什哈达摩崖。位于吉林市东南15公里阿什哈达屯松花江北岸山上。为明代两摩崖文字刻石。第一刻石刻于断崖绝壁上,坐北朝南,其下临江。刻石范围通高135厘米,宽70厘米。第二刻石在第一刻石西30米处,坐东朝西。摩崖文字周围有一上圆下方的碑形刻线,中高122厘米,两侧高108厘米,上宽61厘米,下宽62厘米。刻石记述明辽东都指挥使刘清3次领军至此,监造船只,修缮庙宇。证明今吉林市乃明朝造船运粮基地,对经营黑龙江流域和开发东北边疆起过重要作用。
刻石题记。亦称阿什哈达摩崖。位于吉林市东南15公里阿什哈达屯松花江北岸山上。为明代两摩崖文字刻石。第一刻石刻于断崖绝壁上,坐北朝南,其下临江。刻石范围通高135厘米,宽70厘米。第二刻石在第一刻石西30米处,坐东朝西。摩崖文字周围有一上圆下方的碑形刻线,中高122厘米,两侧高108厘米,上宽61厘米,下宽62厘米。刻石记述明辽东都指挥使刘清3次领军至此,监造船只,修缮庙宇。证明今吉林市乃明朝造船运粮基地,对经营黑龙江流域和开发东北边疆起过重要作用。
1944年新疆巩哈县(今尼勒克县)牧民反对国民党暴政的武装斗争。为反对盛世才和国民党政府的黑暗统治及所谓献马运动,“解放组织”根据伊宁国民党兵力比较集中,而距伊宁东约100公里的巩哈县地势险要、难攻易
清代至民国间对部分仡佬族的称呼。《黔南职方纪略》云:仁怀有之,即在今贵州赤水县、仁怀县一带有其民居住。其服装和饮食等习俗多与汉民无别。今统称※仡佬族。
景颇族载瓦支山官世袭制的始行者。传说景颇人原处于无阶级、无压迫剥削、无世袭山官制度、人人平等的社会。自其始,实行山官世袭,每个山官都必须由出身于官种的人继位。有8子,除1子外,其余7子就是后来世袭山官
明代蒙古右翼土墨特部领主。亦译素郎台吉。孛儿只斤氏。※俺答汗孙,※不他失礼子,※把汉比吉所生。仗祖母三娘子之势并有大板升(约在今内蒙古土默特右旗一带)之众,富冠诸部。初受明封为都督同知,万历二十五年(
傈僳语音译,亦称“哈米贝来合”,意为“土地伙有共耕”。云南省怒江傈僳族地区历史上普遍存在的一种土地伙有共耕的原始协作形式,是原始的土地公有制向私有制发展过程中的一种过渡形式,由家族土地公有共耕转化而来
见“萧温”(1991页)。
书名。藏文名《西勒嗄尔米龙》,蒙古药学著作。青海蒙古族※益西班觉于18世纪用藏文写成。3卷。第一卷4章,列药物简化名词,藏、梵文对照。第二卷7章,将普通药物分为石类药,珍宝药等7类叙述。第三卷补述矿泉
元代诸色户计之一。须缴纳税粮,承担科差。元初免当杂泛差役,成宗(1294—1307年在位)以后废除此例。其差役、词讼归行省所设之官医提举司管理。规定每户须有子弟一人入各路医学习医。
见“苻坚”(1340页)。
在内蒙古自治区多伦县南。清康熙二十九年(1690),圣祖在多伦诺尔(今多伦)会见蒙古各部首领,应彼等之请,建此寺。由章嘉呼图克图任住持,执掌内蒙古地区宗教事务,各旗均派喇嘛一人居之,为内蒙古地区藏传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