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卓传
书名。维吾尔文。清代维吾尔族历史学家穆罕默德·萨迪克·喀什噶尔作。成书于1768—1769年。记事始于阿帕克和卓攫取叶尔羌汗国政权,迄于博罗尼都夺取天山南路6城。书中对阿帕克和卓与噶尔丹勾结,俘伊斯玛伊勒汗,准噶尔贵族对南疆的统治,以及维吾尔族人民反抗准噶尔贵族的斗争等,都有较为具体的反映。是了解准噶尔部统治南疆历史的重要参考资料。是书在国外有3种译本:哈特曼译注本,沙敖节译本和收入《俄国人在中亚》的瓦利哈诺夫片断译文。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民族史译文集》汉译文,据沙敖本转译。
书名。维吾尔文。清代维吾尔族历史学家穆罕默德·萨迪克·喀什噶尔作。成书于1768—1769年。记事始于阿帕克和卓攫取叶尔羌汗国政权,迄于博罗尼都夺取天山南路6城。书中对阿帕克和卓与噶尔丹勾结,俘伊斯玛伊勒汗,准噶尔贵族对南疆的统治,以及维吾尔族人民反抗准噶尔贵族的斗争等,都有较为具体的反映。是了解准噶尔部统治南疆历史的重要参考资料。是书在国外有3种译本:哈特曼译注本,沙敖节译本和收入《俄国人在中亚》的瓦利哈诺夫片断译文。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民族史译文集》汉译文,据沙敖本转译。
彝族土司。归属临安府,今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个旧沿红河北岸地。本元明时纳楼千户。洪武十五年(1382)置,治所在今建水南官厅。十七年,以土官普沙(彝族)为副长官。其地东至墨江交趾界600里,
1482—?明代蒙古贵族。又译铁力摆户、图鲁拜琥等。孛儿只斤氏。※达延汗长子,※满都海哈屯生。已娶妻生子,蒙汉文史籍均未载其事迹。达延汗在位(1480—1517)时去世,未继承汗位。按蒙古长子继承制传
书名。突厥语《库达德库比利克》意译。维吾尔族古典叙事长诗。11世纪※喀喇汗王朝著名诗人玉素甫·哈斯·哈吉甫著。写于喀什噶尔(今新疆喀什),回历462年(1069—1070)成书。82章,13290行(
契丹、汉、蒙、藏文墨书题记。位于内蒙古扎鲁特旗乌兰哈达乡四家子屯西北阿贵山腰距地面约40米处,洞宽6米,径深12米。洞内外壁上题记共21处,有4种文字,其中汉文最清晰,有“乾统七年(1107)五月”、
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绰罗斯氏。※巴图尔珲台吉次子,※僧格异母兄。顺治十年(1653)父死,僧格继位。因争夺遗产,与僧格纷争,联合长兄车臣共击僧格。因卫拉特“丘尔干”(联盟)首领鄂齐尔图汗引兵支持僧
藏语音译,意为“王的扈卫”。旧时四川甘孜藏族地区地方基层组织头人。每乡人数不等,世袭。轮流负责掌管全乡政务,充当土司随从,每人每年约3个月,自备伙食,无报酬。每人从土司处领有1个或2个“兴卡”(即田庄
壮族传统节日。亦作吃立节,每年从夏历十二月三十日下午始,至次日凌晨黎明止。主要活动:下午清扫室内外,在门旁、神龛贴新对联,特别要更换香炉中的炉灰,以示除旧迎新;当晚,各家杀鸡宰鸭备酒肉祭祖,然后合家吃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
?—1858清朝大臣。亦作裕成。满洲镶黄旗人。姓佟佳氏。杭州将军舒明阿子。嘉庆十四年(1809),由荫生授三等侍卫。历任正红旗汉军副都统、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衔。道光十三年(1833),官正白旗护军统领
部分彝族的自称。他称土里、花腰。原为乌蛮族系古老的一支,称罗婺、罗午、老兀、鲁兀、老吾等。其居地亦称罗武。主要分布在云南省石屏、云龙、武定、双柏、易门等县。详见“彝族”(259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