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硕公主
清代皇女之第二等封号。皇女由妃嫔所生者,宗女由中宫抚养者,婚近皆封和硕公主,授予金册,品级相当于郡王;其配偶照公主封号,授为和硕额驸,品级相当于超品公。和硕公主府,设四品翎顶长史一员以统理府事,又设二、三等护卫等。公主、额驸岁支俸银、俸米,隶户部。居京公主亲生之子年及13,即给予伊父和硕额驸品级(乾隆四十年、1775定)。和硕公主下嫁蒙古移居牧区者,岁支俸银400两、俸缎15匹;额驸银250、缎10;公主所生之子,封一等台吉(或一等塔布囊),惟父早卒而袭爵者,不受此限。
清代皇女之第二等封号。皇女由妃嫔所生者,宗女由中宫抚养者,婚近皆封和硕公主,授予金册,品级相当于郡王;其配偶照公主封号,授为和硕额驸,品级相当于超品公。和硕公主府,设四品翎顶长史一员以统理府事,又设二、三等护卫等。公主、额驸岁支俸银、俸米,隶户部。居京公主亲生之子年及13,即给予伊父和硕额驸品级(乾隆四十年、1775定)。和硕公主下嫁蒙古移居牧区者,岁支俸银400两、俸缎15匹;额驸银250、缎10;公主所生之子,封一等台吉(或一等塔布囊),惟父早卒而袭爵者,不受此限。
即“夸兰大”(720页)。
即孔雀翎。清代官员的冠饰。以孔雀翎上的一目晕为一眼,有单眼、双眼,三眼之分,眼多为贵,以得此种翎顶为殊荣,其中满洲、蒙古官员居多。清初,以宗室亲王、郡王、贝勒的地位特殊,均无戴翎之例;贝子、固伦额驸(
?—1810清朝大臣。满洲正红旗人。钮祜禄氏。和坤之子。乾隆四十五年(1780)赐名。五十四年(1789),尚固伦和孝公主,命在御前行走。五十五年,授散秩大臣。寻管理御膳房、造办处事务,兼武备院卿。五
见“阿里钦部”(1224页)。
以木板筑成的房屋。也作“版屋”。为部分汉族及氐等少数民族住宅建筑形式之一。《毛传》曰:“西戎板屋”。《汉书·地理志》云:“天水、陇西,山多林木,民以板为室屋”。《南齐书·氐传》在叙及仇池氐的住宅建筑时
即包衣护军营。清代包衣禁卫军之一。设于顺治(1644—1661)初,初隶领侍卫内大臣,后改隶内务府,几度于两者之间交替易辖。迄雍正元年(1723),最终定隶于总管内务府大臣。三旗各设:护军统领(正三品
见“宝音格尔勒”(1523页)。
即“哈密”(1630页)。
十六国时期前秦大臣。氐豪。苻生(355—357年在位)时任特进、光禄大夫。史称其“才识明达,令行禁止”。前秦寿光三年(357)六月,随苻法等率壮士数百人潜入京城长安(今陕西西安西北)云龙门(宫城正南门
?—1758清朝将领。蒙古族。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古后裔,札萨克一等台吉,※班珠尔多尔济长子。乾隆元年(1736),父卒,次年,袭札萨克一等台吉。八年(1743),扈从乾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