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鲁堇
见“耶律只没”(1308页)。
见“耶律只没”(1308页)。
僜语音译。旧时西藏东南部察隅地区僜人父系家族公社(亦称家庭公社)。含若干个由同一男性祖先几代子孙组成的各个小家庭。是自给自足的社会基本经济单位。生产资料公有,统一经营,共同劳动,产品平均分配。家族长通
金、元地方政区名。婆娑,一作婆速,清文献作博索,皆音近唐地名“泊汋”,疑因近泊汋城而得名。治所在今辽宁丹东市东北20华里之九连城村古城(一作蒲石河口附近)。金初置统军司于此,天德二年(1150)改置总
古族名。春秋战国时分布于渭水上游地区,陆续为秦所并。秦昭王三十五年(前272),秦设陇西郡,于其北筑长城以统治之。参见“狄戎”(1104页)、“䝠戎”(2578页)、“邽戎”(1300页
清文史家。山东益都(今青州市)人。回族。乾隆三十九年(1774)举人。著有《毛诗古韵》3卷,《律服考古录》2卷,《齐乘考证》6卷。
隋时对台湾高山族先民的称谓。古越人后裔,三国时称“山夷”。当时已普遍从事农业,并饲养家畜,据《隋书·流求传》载:“土宜稻、梁、黍、麻豆、赤豆、胡豆、黑豆等”,“尤多猪、鸡”。生产工具主要仍为石器,耕作
十六国时期西秦大臣、鲜卑出连部首领。见“出连”(567页)。
元朝大臣。蒙古许兀慎氏。淇阳王※月赤察儿之孙,马刺之子。文宗(1328—1332年在位)朝,任怯薛官。顺帝至元元年(1335),袭淇阳王爵,封御史大夫,加太傅。十月,为监察御史所劾,以其为逆臣也先铁木
又作工作地,藏语“列新”、“腊新”的意译。旧时西藏封建领主庄园和部分※差巴,为役使※堆穷等的劳动力耕种其自营地(※俄新)或※差地,而给被役使者分予的,名义上用以抵作工资的土地。实际上此种土地的收入远不
见“也速卫”(141页)。
元代社会基层组织制度。世祖至元七年(1270),依农村立社法令,县邑所属村瞳,以自然村为基础,每50户编为1社,逾百户者另立社,不足50户者,与近村合为一社,地远人稀不能相合者各自为社。由社众推举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