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什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承办采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职司承办采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部分怒族自称。主要分布在云南省碧江县,传说其先民从前居住在丽江、剑川一带,后因纳西族和白族势力扩张,被迫迁至兰坪的澜沧江沿岸,最后又越过碧罗雪山在怒江流域定居。参见“怒族”(1774页)。
见“咸熙寺”(1616页)。
驻藏大臣衙门办事机构。设服役绿营兵丁4人,掌登记一切收发立件,摘录事由,填写公文外套,盖印,签押,注记各处文件等事。宣统(1909—1911)年间,经驻藏大臣联豫奏准,将该房之绿营兵丁改为听差夫,仍掌
侗族地区独特的建筑物。又名“古楼”、“楼”、“百”。因楼内置鼓得名。明代已出现,今存者多分布于黎平、榕江、三江、通道、龙胜等县,均系清代所建。多位于寨子中央,为群众聚众议事、交流集会和夏夜纳凉之所。高
苗族山歌。男女青年对唱的一种情歌。因歌声高亢,乐曲婉转,能传声较远而得名。可独唱或合唱。流行于黔东南地区,尤以台江地区的飞歌享有盛名。今已成为苗族音乐代表曲调之一。
见“破六韩孔雀”(1847页)。
金代早期官名。女真语音译,“忽鲁”为“统领”之意,“勃极烈”意为“官长”,合为“统领官”、“统帅”、“将军”之意。《金史·国语解》谓:“统领官之称。”阿骨打建国后,设谙班、国论、阿买、昃四勃极烈共掌国
敦煌吐蕃藏文文献。原件见拉鲁所编《巴黎国家图书馆藏敦煌藏文写本目录》823号卷子。公元792—794年,在吐蕃逻娑(今拉萨)佛教内部发生“顿渐之诤”,即顿门与渐门观点之诤,对于在赞普赤松德赞主持下的这
?—1307元朝宗王。又译安难答、阿难答失里。蒙古孛儿只斤氏。世祖※忽必烈孙,安西王※忙哥刺之子。至元十五年(1278),父卒,袭安西王位。十八年,赐吉州路65000户为食邑。二十二年,于位下立衍福司
明代湖广保靖州(治今湖南保靖县)土官。土家族。大喇巡检司土舍※彭惠子。承袭大喇巡检司土舍,协理司事。嘉靖三十五年(1556),应调随征浙江倭寇。次年,追剿倭寇至淮安梅口,纵火焚倭舟,获大胜,为国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