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什木
清代新疆吐鲁番封建主。一译哈色木。蒙古族。吐鲁番人。博尔济吉特氏。察合台后裔吐鲁番苏勒坦阿布勒阿哈默特汗子(一作伊斯恳德尔子)。初隶准噶尔部。康熙五十九年(1720),闻清军进击乌鲁木齐,偕兄莽苏尔率众迎献驼马,为准噶尔部策妄阿拉布坦所怨,被囚于喀喇沙尔(今焉耆)。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征伊犁,献籍降。寻以阿睦尔撒纳反清,偕兄遁居叶尔羌(今莎车)。二十四年(1759),大小和卓木乱平,复请内附。翌年,受命进京朝觐,授一等台吉。诏令居京师。为居京“八回爵”之一。
清代新疆吐鲁番封建主。一译哈色木。蒙古族。吐鲁番人。博尔济吉特氏。察合台后裔吐鲁番苏勒坦阿布勒阿哈默特汗子(一作伊斯恳德尔子)。初隶准噶尔部。康熙五十九年(1720),闻清军进击乌鲁木齐,偕兄莽苏尔率众迎献驼马,为准噶尔部策妄阿拉布坦所怨,被囚于喀喇沙尔(今焉耆)。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征伊犁,献籍降。寻以阿睦尔撒纳反清,偕兄遁居叶尔羌(今莎车)。二十四年(1759),大小和卓木乱平,复请内附。翌年,受命进京朝觐,授一等台吉。诏令居京师。为居京“八回爵”之一。
元、明湖广土家族土司名。亦作“容美宣抚司”或“容美等处宣抚司”。元末以容美峒总管府改置(治今湖北鹤峰县)隶四川行省。史载,唐元和元年(806),田行皋因功授施、溱、溶、万招讨把截使,仍知4州事。宋有田
?—1719清朝大臣。又作格哷尔。蒙古族。喀喇沁部人。乌梁罕(兀良哈)氏。元臣济拉玛(又作者勒篾)后裔,茂秀子。初名默纳克,后赐今名。尚乡君,封额驸。康熙二十五年(1686),袭一等塔布囊。四十四年(
书名。清官修雍正朝谕旨汇辑。雍正九年(1731),果亲王允礼等奉旨承纂,始将五年(1727)以前所发谕文汇辑成帙,继又续辑,最终收录530余条,20余万言,于乾隆初年刊刻成书,凡1函10册。该书谕文属
畲族自称之一。又称“三哈”、“山达”、“山客”。畲族“哈”、“达”为“客”之意。今闽东、浙南畲族地区普遍使用,流传口头,于史无载。他们自认是从外地迁来此地,或从山上迁居平原的客人,故称。一说“三哈”即
清代驿站名。内蒙古杀虎口蒙古驿站道上的蒙古站。在今呼和浩特市南的大黑河岸,距萨尔沁站西100里,距河口镇东50里。河口镇东北约20里处有大五十家子,为此站的旧址。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该卫与永乐七年(1409)三月设置之忽石门卫和正统后设置之忽失木卫作哈实玛卫。
见“西喇木伦河”(711页)。
见“玉素布”(476页)。
书名。元司农司编纂。参加编撰或修订的有孟祺、畅师文、苗好谦等人。7卷。成书于世祖至元十年(1273)。内容包括典训、耕垦、播种、裁桑、养蚕、瓜菜、果实、竹木、药草、孳畜、岁用、杂事等项。多辑自《齐民要
维吾尔语音译,又译察喇克、札拉克、辄勒克。原义为“四分之一”、拃、秤子。此指重量单位。各地标量不同,有10斤、20斤、16斤为1察拉克者。但称量药材、生丝、香料的察拉克是称量粮食之察拉克的四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