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广右战功录”(133页)。
?—533北魏宗室。鲜卑元氏(拓跋氏)。孝文帝※元宏子。史称其“好读佛经,览书史”。景明四年(503),封汝南王。熙平二年(517),为中书监、仪同三司。寻坐杀人罪免官,以王归第。正光元年(520),
清朝武官。蒙古正白旗人。博尔济吉特氏。世居翁牛特地方。原为察哈尔部宰桑。天聪六年(1632),察哈尔林丹汗兵败,遂率700人来归,以多尔机达苏喇海等百余人复叛,率众围之,与之偕至,受太宗嘉奖,特授二等
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贵族。※书库尔岱青孙,纳木策凌之子。初其父随阿玉奇汗游牧于额济勒河(今伏尔加河)。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以妻及子阿喇布珠尔率众赴西藏礼佛,受准噶尔部策妄阿拉布坦所阻,滞留
见“主儿勤”(620页)。
见“西宁管辖四十族”(716页)。
土族传统民间舞蹈。土族语称“干佼日”,意为“弯曲”或“转圈”。为一种以歌的旋律节奏为指导的集体舞。流行于青海互助等地。因歌词以“安昭索罗罗”、“安昭一昭应昭呀”等为衬句,故名。节日喜庆时在庭院或打麦场
清代新疆地名。见《新疆识略》等书。位于今中亚伊塞克湖东北,是铁末里克河流入查林河处的渡口。清朝在此设有卡伦,属厄鲁特营领队大臣管辖。
见“奥石河千户所”(2255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哈雅哈资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办理普通百姓间的诉讼。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五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