嘎背亚梅
僜语音译,意为“调解人”、“中间人”、“介绍人”。解放前僜人民间纠纷的调解者。约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不经选举、亦不世袭。凡能言善辩,经常应邀调解纠纷者即得到社会公认。主要以氏族传统习惯为判断是非的标准,频繁往来于当事人之间,倾听各自申诉,直到提出双方均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并监督理亏一方向有理一方实施赔偿。如同公共权力的代表。曾对维护社会安定发挥过积极作用。随着社会的发展,特权地位不断增长,借调解之机敲榨勒索、贪污受贿,偏袒一方的行为时有发生,已开始失去其原始民主性质。
僜语音译,意为“调解人”、“中间人”、“介绍人”。解放前僜人民间纠纷的调解者。约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不经选举、亦不世袭。凡能言善辩,经常应邀调解纠纷者即得到社会公认。主要以氏族传统习惯为判断是非的标准,频繁往来于当事人之间,倾听各自申诉,直到提出双方均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并监督理亏一方向有理一方实施赔偿。如同公共权力的代表。曾对维护社会安定发挥过积极作用。随着社会的发展,特权地位不断增长,借调解之机敲榨勒索、贪污受贿,偏袒一方的行为时有发生,已开始失去其原始民主性质。
辽皇室。契丹族。东丹王※耶律倍第三子。为辽世宗※耶律阮弟,辽景宗※耶律贤叔。《辽史》失传。景宗时,保宁元年(969)四月,封吴王。时曾为奴所告,景宗知其诬,拒有司请审,斩奴示众。圣宗时,统和元年(98
参见“阿拍”(1193页)。
元代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简称帕万户、帕竹万户,《元史》作伯木古鲁万户。世祖至元二年(1265),国师(后升号帝师)八思巴与其弟白兰王恰那多吉返萨迦(今西藏萨迦县),总制院派遣官员阿衮、弥林前往协助在乌
宋代云南大理国国王段正明年号。起止不详。
又称“三伯公”。解放前海南岛黎族地区一种巫师。多为中老年男者,受汉族道教的影响,声称能用道法驱邪恶,保平安。村寨有人得病,被请来作法。作法时身穿长道袍,设神案,案上摆有香炉、木偶像、查鬼茭杯、赶鬼鞭、
清代拉祜族头人在西盟地区划分的行政单位。同治十二年(1873),拉祜族政治和宗教首领一三佛祖以武力和宗教等手段控制西盟地区后,将该地区划为力索、马散、岳宋、西盟4个“角马”,委任拉祜族和汉族分别管理。
清末砖雕工匠。甘肃河州(今临夏市)人。回族。同治光绪年间,生于回族砖雕之乡河州,幼受砖雕工艺熏陶。集民间工艺之长,形成自己的风格。擅长花卉草木。作品内容丰富,构图均衡,线条流畅、刀法纯熟,装饰性很强。
1317—1383元明间藏传佛教僧人,西夏人后裔。生于康区木雅热甫岗地区(今康定北木雅区)。17岁随上师索南坚赞出家为僧。18岁赴藏,在桑浦寺随上师浦日哇绛秋久受居士戒,从噶玛噶举派大德让迥多吉广听显
辽太祖大圣大明天皇帝耶律阿保机年号。922—926年,凡5年。
1230—1303元代吐蕃高僧。吐蕃突甘斯旦麻(在今四川邓柯县一带)人。初名功嘉葛刺恩,12岁出家,更名胆巴。24岁,即升座演习密法,闻者折服。后得八思巴帝师举荐,被元世祖召至大都(今北京)供职,封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