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曲
参见“三教理”(50页)。
参见“三教理”(50页)。
清永淳十三屯壮族人民抗租首领。广西永淳县那决屯望阜村人。壮族。道光末年,永淳一带壮族地区地主对佃农肆意盘剥,民情激愤。咸丰元年(1851),与杨隆盛、陆锦钦等结盟拜会,竖旗聚众,倡议抗租,提出“一县土
蒙古语音译,意为“官人”。又译诺延。《元史语解》卷24:“诺延,官长之称”。是在阶级分化基础上从氏族部落中分离出来的游牧贵族。据《元朝秘史》,成吉思汗十二世祖时(约9世纪后半叶),蒙古已有此称。蒙古诸
1247—1275元朝大臣。字达甫,一名中都海牙。畏兀儿人。魏国公※布鲁海牙之侄。年20余,与从兄廉希宪同侍世祖,出入禁中,处事慎密。至元初,以北部王拘杀使者,奉世祖命往谕,致使王悔谢,以功受赏赐。进
见“爱育黎拔力八达”(1899页)。
见“喜乐温河卫”(2183页)。
南宋学者。回族。祖籍安息(今伊朗境)。初隐居青城山,为道人,号青城山道人。通汉学。宋宁宗开禧二年(1206),四川宣抚副使吴曦叛,献阶、成、西和凤四川地于金,乃致书于成都帅杨辅,建言聚军民、散金粟、集
金大臣。女真族。乌古论氏。上京(治今黑龙江阿城县白城)胡剌温屯人,后移屯河间,广威将军欢覩子,完颜宗辅婿。初为护卫。天德二年(1150),袭谋克。从海陵王攻宋,为押军猛安。正隆六年(1161),世宗完
黎语音译,意为“做私己”。解放前海南岛保亭、乐东、白沙3县毗邻黎族“合亩”(一种原始家族公社残余组织)地区对个别家庭从“合亩”中抽出自己份额的土地(进行私耕私收)之称谓。“合亩”的耕地通常包括“合亩”
旧时东乡族婚俗。即信奉伊斯兰教同一教派的※“哲玛”(亦称、哲玛其,为地区性宗教单位,回族称教坊)之间的青年男女相互婚配的原则。明末清初,甘、宁、青地区伊斯兰教教派门宦不断兴起,各教派之间的排他性日趋严
即“吉谟雅丁”(68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