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论乙室勃极烈
即“乙室勃极烈”(5页)。
即“乙室勃极烈”(5页)。
明思想家、文史家回族※李贽(字卓吾)墓。李贽因反对封建礼教和假道学,被诬告,避居通州(今北京通县)。万历三十年(1602)春,复以“敢倡乱道,惑世诬民”罪下狱。三月十五日,自刎而亡。其友马经纶遵遗嘱,
见“十二安”(8页)。
见“威正雅拜台吉”(1618页)。
明清两代在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废除土官土司实行流官统治的一种政治措施。土司是元代以来封建王朝在部分民族地区对其土著首领授与世袭官职,使其仍按传统旧俗管理原辖区及百姓,通过他们对民族地区实行间接统治的特殊地
契丹部族名。原名※奚族三营(氏族)之一,契丹开国前后被攻降,成为契丹著帐(皇族宫帐)奴隶,设夷离堇(军事首领)管辖。辽圣宗时(982—1031)释免奴隶,置为部,为圣宗34部之一。部民取得平民地位。改
见“咄陆可汗”(1389页)。
见“潢河”(2464页)。
唐代在西域建置的羁縻机构。贞观二十二年(648),阿史那社尔破龟兹国后置。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职位世袭。下辖9州。高宗显庆三年(658),唐军破阿史那贺鲁,移安西都护府于其地。仪凤(676—679)
藏语音译。意为“百长”。①旧时原西藏地方政府藏军官,次于※如本,略似连长,贵族平民皆可充任。清乾隆五十八年(1793),《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规定,如本之下设甲本2名,每甲本领兵125名。俸银年20
由长子继承父亲名位和财产的制度。盛行于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随着宗法制的完善而确立。其目的在于解决统治阶级家族内部财产和权力的分配,避免相互残杀和纷争。商、周两朝宗法之要义即区别嫡庶和长幼。皇后或元配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