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萨
门巴语音译,意为“公有地”。民主改革前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存在的村社公有土地。包括以村社为单位共同占有的荒地、山林和绝户遗留下的土地。具有村社公有和领主所有双重特征,是在封建农奴制度下保留的原始村社土地公有制度的残余。由学本(相当村长)负责管理,本村社成员享有使用权。已经垦种的公有土地,私人可长期占有和继承。但使用绝户地者必须按规定承担差和乌拉,实际为领主划给农奴的份地。
门巴语音译,意为“公有地”。民主改革前西藏部分门巴族地区存在的村社公有土地。包括以村社为单位共同占有的荒地、山林和绝户遗留下的土地。具有村社公有和领主所有双重特征,是在封建农奴制度下保留的原始村社土地公有制度的残余。由学本(相当村长)负责管理,本村社成员享有使用权。已经垦种的公有土地,私人可长期占有和继承。但使用绝户地者必须按规定承担差和乌拉,实际为领主划给农奴的份地。
明代云南土官。傣族。任威远州(治今云南景谷县)知州。正统二年(1437),遣使向明廷贡马及银器,得赐彩币等物。继遣随乃吾等进贡,明廷赐以金牌、信符、织金文绮。六年(1441),明廷颁给金牌,命合兵征麓
书名。内蒙古地方志之一。作者不详。民国六年(1917)成书,手抄本。书中记载城垣、衙署、营制、将军、协领、副都统、名讳、八旗满洲、蒙古协领、佐领、防御、骁骑校、领催前锋、马甲、步甲、马匹、马厂地、操演
?—1743清朝将领。蒙古镶蓝旗人。姓乌朗罕济勒仙。世居科尔沁。康熙二十三年(1684),袭二等轻车都尉。后历任参领、满洲镶红旗副都统。雍正二年(1724),调蒙古镶红旗副都统。五年(1727),迁蒙
?—1718清朝将领。亦作额伦特。满洲镶红旗人,科奇哩氏。建威将军佛尼埒之子。康熙二十三年(1684),补西安驻防佐领。三十五年(1696),随帝征准噶尔部噶尔丹,从大将军费扬古由西路进,大败噶尔丹于
县名。在今辽宁省阜新市东北,辽河支流柳河中游,邻接内蒙古自治区。明初置广宁后屯卫,后徙,废为荒徼。清康熙三十一年(1692),设养息牧牧厂于此。光绪二十八年(1902)推行垦务,以养息牧垦地置此县,治
见“曷苏馆”(1652页)。
部分瑶族称谓。自称“穹咧”,意为“居在山上的人”。过去男女习惯穿蓝色服装,妇女衣服都绣着斑斓花纹,故称。主要散居于广西大瑶山中部和西南部一角。相传其先民从贵州古州(今榕江县)一带迁来。语言属汉藏语系苗
古城名。唐代南诏王异牟寻于贞元十年(794)进攻浪穹诏,击破剑川,设剑川节度使于此城(治今云南剑川县南)。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封建政权中监督执刑的典押官。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十田级”,享有薪俸谷子270挑(每挑约合50斤)。
五代十国时期云南大长和国国王郑仁昊年号。起止不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