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爱萨”(1897页)。
元代奴婢之奴婢的称谓。社会等级最低。陶宗仪《辍耕录》:“凡婢役于婢者,俗谓之重台。”
蜀人首领、国王。又作柏雍。约在春秋之世,继蚕丛之后为蜀王。近人或谓非人名,乃蜀人一个时期之氏族名。
见“哈密”(1630页)。
见“俺答汗”(1884页)。
?—1664清朝武官。蒙古正蓝旗人。哈尔图特氏。世居察哈尔地方。初系察哈尔宰桑。察哈尔林丹汗兵败西奔时率400户驻哈屯河岸,后金遣使招之,即渡河归附,授三等昂邦章京世职。后随军征明,败宁远兵。崇德六年
解放前京族地区的乡村首领,类似村长。负责处理村中一切事务,解决争端,对外交际,筹办“唱哈”节及公益事项,执行祭祀、召集会议,宣读和执行村约等。由村内有名望的老人组成的“嘎古”集团推选能说会道、有办事能
土司名。元大德元年(1297)以庆远路改置。世袭土官为壮族莫氏。治所在今广西宜山县,属湖广行省。统辖宜山、南丹、东兰、那州、地州、永州(今天峨地)、鸾州(今天峨地)、思恩(今环江)等州县。约属壮族聚居
?—1866清末新疆哈密王。维吾尔族。嘉庆十八年(1813),袭父爵为郡王衔札萨克贝勒。道光三年(1823),晋多罗郡王。二十六年(1846),献私垦土地安置屯民。同治二年(1863),协助地方官员开
以藏文翻译和撰写的佛教典籍。初称※《甘珠尔》和※《丹珠尔》。吐蕃时期只有译经的目录集,如《秦浦目录》、《旁搪目录》及《登迦目录》,前两者已失,今仅存后者。最早版本为西藏纳塘寺古本。始于元仁宗(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