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婚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旧时部分壮族婚俗。亦称火把婚。流行于广西凌云县城及其附近。平民婚娶,白天不能举行婚礼,必须等到深夜,方能点着火把将新娘送到新郎家举行婚礼。相传此俗起于岑氏土司统治时代,土官规定土民婚前要将新娘送到土官衙门“服役”3天,方能过门举行婚礼。土民为反抗土官的这种特权,逃避土官凌辱,就在深夜悄悄举行婚礼。久之,乃相沿成俗。新中国建立后,已革除。
①藏语音译。西藏贵族家族之一。始于十世达赖喇嘛之父罗布桑年扎被封为一等台吉时。清道光四年(1824),其子格桑彭措袭爵,同年,获得原属布塘家族的宇妥庄园,宅第位于拉萨宇妥桥附近。后家族成员多有任僧俗官
后赵新兴王石祗年号。350—351年,凡2年。
碑铭。清乾隆二十年(1755),清高宗弘历撰,以满、汉、蒙、藏4体文镌刻,现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昭苏县西北格登山。通体为四言韵文,记述清军进征伊犁、喀喇巴图鲁阿玉锡等引兵夜袭敌营经过。为研究清军平定准噶
古地名。因城近回跋江(今辉发河)而得名。为渤海诸城之一,属长岭府,故址在今吉林省辉南县朝阳镇东北辉发城屯。天显元年(926)辽灭渤海后,已降府州不久复叛,辽将康默记等在破渤海鸭渌府援军后,进破回跋城即
地名。亦称浪卡、浪噶则、纳噶拉则、那孜宗、纳噶尔宗。藏语音译,意为“鼻形白山梁”。位于西藏自治区南部,雅鲁藏布江以南。明代曾于此设“俺不罗行都司”。清康熙三十六年(1697),五世班禅罗桑益西曾于此为
?—约1684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又作楚琥尔、书库尔、楚库尔。绰罗斯氏。准噶尔部首领※哈喇忽喇第三子。原游牧于额尔齐斯河流域等地。17世纪20年代初,曾参与反对硕垒乌巴什的斗争。明天启五年(162
①一般指多民族国家里人口居于少数的民族,有的国家系对外来移民的称谓,有的国家还指种族。 ②中国对人口比汉族处于少数的民族的称谓。中国民族众多,有史以来华夏——汉族人口就占大多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西夏官署名。总诸路军马,督护诸将。属次等司。长官称令公或府主。天盛年间(1149—1169)设6正、6承旨、1剌史、6都案、6案头。
旧时西藏地方法律之一。亦称“佛门十善”。源于吐蕃时期,后逐渐成为西藏社会一般道德规范和某些法典之蓝本。其内容:不杀生造罪;不偷盗财物;不与他人邪淫;不谎言妄语;不挑拨离间;不恶言咒骂;不散布流言;不仇
?—1475明朝大臣。字孟仁。回族。先世西域人。元时入居闽县(今属福建福州市),从舅父翰林萨琦入都,以能书授中书舍人。正统十四年(1449)瓦剌也先内犯,于土木堡俘明英宗,并挟明英宗登土城,邀大臣往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