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焦”(2250页)。
清代新疆吐鲁番封建主。维吾尔族。吐鲁番总管※莽噶里克子。乾隆二十一年(1756),奉父命进京朝觐,请编设旗队,受清廷厚遇。嗣因父随准噶尔部辉特台吉巴雅尔叛,杀宁夏将军和起,为哈密贝子玉素布等擒献于清。
见“佛阿拉”(1096页)。
?—1799清朝将领。鄂温克族。姓多拉尔氏(一作索伦杜拉尔氏)。世居西布特哈阿伦河依拉达屯。超勇公※海兰察子。乾隆四十六年(1781),为三等侍卫。四十九年(1784),擢二等侍卫,赏骑都尉世职。五十
地名。位于澜沧江东西岸。因有盐泉百余,故名。东界巴安、南连云南阿墩,西接杂瑜,北临宁静界。旧归乍丫呼图克图管辖,历以毕吐小河为藏界。光绪三十三年(1907),盐井河西腊翁寺喇嘛举兵反清,被平定,后改流
清察哈尔八旗之一。由康熙十四年(1675)迁置宣大边外的察哈尔部众及以后陆续来降的喀尔喀、厄鲁特部众合编而成,不设札萨克,由清廷派总管管理。是为总管旗。位于独石口外,东与北接察哈尔镶白旗,西与南抵察哈
1863—1917清末民初土司、军阀。字怡庭。哈尼族。云南稿吾第五代土司龙汝霖之庶长子。幼年喜读诗书,长于琴棋书画。父死后,因庶出,未得承袭。土司由嫡长子龙裕光承袭。光绪四年(1878),纳更土司龙金
见“陆米”(1187页)。
旧时朝鲜族民间的互助组织。流行于延边等地区。始于17世纪中叶。按内容可分为农务契、婚姻契、治丧契、兴学契、石匠契等。农务契,是指组织缺乏劳力或耕牛的农民共同从事开荒整地、修渠灌溉、插秧除草等生产劳动。
参见“傣语”(224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