孛罗忽勒
见“博尔忽”(2150页)。
见“博尔忽”(2150页)。
?—1808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费莫氏。温福之子,勒保之弟。以官学生考授内阁中书,充军机处章京,迁侍读。乾隆三十七年(1772),随父征金川,父殁于阵,袭轻车都尉,迁吏部郎中。出为直隶口北道及霸昌
北宋湖南辰州瑶族首领。为人刚直,勇智双全,附近瑶人多为所伏。宋太祖平定荆、湖后,为了进一步巩固对瑶族地区的统治,采用“以夷制夷”政策,委任其为辰州刺史,封其子为殿直,并准其“自辟吏属,予一州租赋”,令
壮语音译,意为“家奴”。旧时广西左、右江流域壮族土官的家奴。据南宋范成大《桂海虞衡志·志蛮》:其人乃邕州左右江溪峒土官攻掠“山僚”或自购买所得的“生口”,“男女相配,给田使耕,教以武技,世世隶属,谓之
又名“阁道”或“复道”,古代西南山区交通设施名。多设于绝险之处峭岩陡壁之上,凿孔架桥连阁而成。《四川通志》载:“石鼓偏桥,即古秦汉制也。缘崖凿孔,插木作桥,铺以木板,覆以土,傍置栏护之。”有木栈和石栈
?—376代国宗室。鲜卑拓跋氏。代国君主※拓跋什翼犍庶长子。建国三十九年(376),其父受前秦攻击,逃往阴山之北,又遭高车抢掠,退回漠南。时代国世子拓跋寔及弟拓跋翰早卒,继嗣未定,前秦兵尚在君子津(今
契丹官署。属监察鞫狱机构。《辽史·国语解》称:“钟院,有冤者击钟,以达于上。”契丹开国时置,《刑法志》记※耶律阿保机“置钟院以达民冤”。辽穆宗时废,至景宗保宁三年(971),“以穆宗废钟院,穷民有冤者
见“兀鲁”(107页)。
参见“傣文”(2242页)。
1843—1919清代史地学家。浙江仁和(今杭州市)人,字益甫。同治举人。光绪七年(1881)大挑第二,署汤溪县教谕,旋授象山县教谕,在职20余年,中因中法战争时赞护海防有功,加五品衔。喜治历史上边疆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队伍。成立于1947年1月。由中共宁夏工作委员会委派何广宽、梁大钧等在盐池县的红井子、余庄子、内蒙古的三段地等三个点,组织的三个小部队,会同金三寿在定边组织的回民武装合编而成。有盐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