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人。原为南越国揭阳令。元鼎五年(前112)秋,汉武帝发兵伐南越。闻汉兵至,率部降汉,反戈相向。南越灭后,被封安道侯。
即“失主兀惕”(591页)。
①见“耶律抹只”(1314页)。 ②见“耶律道隐”(1322页)。
见“扫寨”(754页)。
元末明初土族第一代甘土司。青海西宁州人。元末为百户,明洪武四年(1371),附明,授原职,其孙甘肃功升千户,始以甘为姓,曾辖有“土舍”、“土民”300余户,男女800余人。居地在今青海民和县美都川甘家
清末民初伊犁富商。维吾尔族。新疆伊犁人。初,因不满清统治阶级压迫,1912年曾慷慨捐助伊犁起义军,对伊犁辛亥革命起了一定促进作用。1917年时拥有资金60—70万。曾以私人财力维持当地物价。后投靠地方
唐代南诏兵器名。又称浪剑、浪川剑。因三浪诏所制者最精利,故名。南诏贵族和平民皆将其悬挂腰间,作为战斗及防身武器。制造时锻生铁,取进汁,如是者数次,烹炼之。剑成,用***、黄金装饰镡首。
参见“桶子甲”(1980页)。
即“率宾水”(2093页)。
明代文学家、诗人。字云客,号阆仙。云南寻甸府(今寻甸县)人。回族。幼承家教,文雅蕴籍,有幽人墨士之风。能文善诗。崇祯十一年(1638)著名旅行家徐霞客游历昆明时,与之过从甚密,曾出诗集以请订正。著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