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禅
突厥汗国官号。其意谓“肉”。《通典·突厥上》:初,突厥官号,“几有十等,或以形体,或以老少,或以颜色须发,或以酒肉,或以兽名。”突厥“谓肉为安禅,故有安禅具泥,掌家事如国官也。”
突厥汗国官号。其意谓“肉”。《通典·突厥上》:初,突厥官号,“几有十等,或以形体,或以老少,或以颜色须发,或以酒肉,或以兽名。”突厥“谓肉为安禅,故有安禅具泥,掌家事如国官也。”
清永淳十三屯壮族人民抗租首领。广西永淳县那决屯望阜村人。壮族。道光末年,永淳一带壮族地区地主对佃农肆意盘剥,民情激愤。咸丰元年(1851),与杨隆盛、陆锦钦等结盟拜会,竖旗聚众,倡议抗租,提出“一县土
红河哈尼族、彝族反封建斗争。民国七年(1918)十月,勐丁土掌寨巴蕉河地区(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金平县境)女“苗王”马勃迈率众千余人起义,反对土司压迫。金平、元阳、绿春等地苗、瑶、哈尼、彝各族人民
见“葛称哥卫”(2184页)。
门巴族民间一种木制生活用具。门巴语音译,意为“木筒”、“木盒”。系指装糌粑、酥油等食物的器具。器物由两部分组成,呈长筒形。上部盖圆平顶,居中稍留一短圆柱形平顶,内腔留母口,筒腔极浅。筒身留子口,腹深且
元明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元置。治今湖南凤凰县。明洪武七年(1374)因之。属保靖州军民宣慰司管辖。
详见“夏鲁万户”(1851页)。
见“章嘉若必多吉”(2095页)。
渤海国宗王,高王※大祚荣子,武王※大武艺弟。唐开元十八年(730)正月,奉武王命赴唐贺正旦,献方物,留唐未归。后因“犯国章”,被流逐岭南(指五岭以南地区,约当今广东、广西大部及越南北部一带)。二十一年
即“绥可”(1970页)。
见“别失八里”(107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