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异密”(932页)。
清代在甘肃河州(今临夏)回、东乡、撒拉等民族聚居区推行的基层政权组织制度。清廷为了有效制止河州地区各族穆斯林的反抗斗争,加强统治,于康熙四十四年(1705)改明时“里甲制”为“会社制”。每会辖20到3
蒙古地区佛教大寺院授予的医学学位。地位比※ 孟阿棱巴高,须精通医学始能获得此学位。如隆寿寺活佛,其初即因精通医药而受封为额穆齐呼图克图。
清代旗人和民人的合词。民人主要指汉人。所谓“旗民分治”,即旗人治以都统、驻防将军等官;民人治以顺天、奉天两府府尹、各省督抚及其下属各官。定例:于京城和各省,皆令旗人聚居于一方,而令民人定居于他方,各从
高句骊国军职名。其名仅见于《新唐书·高丽传》。比唐之卫将军。其下军官称※“末客”。
金官员。女真族。完颜氏。年16,从攻宋,下怀仁县,功最。从完颜宗辅经略陕西,入丹州,取巩州,皆以少胜宋兵。又以兵5千败吴玠之众3万。皇统二年(1142),授同知临洮尹。历官孟州防御使及临洮、京兆、河南
见“察哈尔万户”(2477页)。
见“罗武”(1415页)。
水族神祗人物。又作六铎公、略铎。相传为水书之创始人。因通晓汉文,将天干地支、二十八宿、五行相生相克、八卦六爻按水语编成水书。由于被恶神嫉恨陷害烧坏了右手和水书。用左手重新书写,成反字或倒字,故又称反书
见“怀仁可汗”(111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