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赤赞普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三位赞普。姓勃窣野。※木赤赞普与萨丁丁王妃之子。藏史称以其祖父※聂赤赞普为首的七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卒,子索赤赞普嗣。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三位赞普。姓勃窣野。※木赤赞普与萨丁丁王妃之子。藏史称以其祖父※聂赤赞普为首的七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卒,子索赤赞普嗣。
见“妫水”(1261页)。
东魏、北齐官员,冶炼家。又作濮母怀文。巧思博艺,熙平元年(516)后,曾奉敕令修理洛阳永宁寺。后以道术事高欢。东魏武定元年(543),芒山大战后,建议改东魏军旗帜赤红为赫黄,即所谓河阳幡。善铸冶,总结
我国台湾高山族泰耶尔人使用的语言。属南岛语系印度尼西亚语族台湾语支。泰耶尔人约有6万,居住在台湾北部,台中埔里以北广大山区,浊水、北港、大甲、大安、后垅、大嵙崁、大南澳、大浊水、达奇里、木瓜等溪流域,
?—207东汉末年乌桓首领之一。史称其勇健多谋。东汉灵帝(167—189年在位)初,为右北平乌桓大人,统有部众800余落,自称汗鲁王(又作汗卢维)。卷入中原军阀混战。中平四年(187),受汉叛将张纯诱
即“永丹”(634页)。
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以物与人已然”,即“已把东西给人”之意。金代女真族人有以此名命名者。如海陵王之侄完颜阿里白。
元代地名。又译呼兰齐勒。位于蒙古国都城和林(又作哈刺和林,今蒙古国哈尔和林)西北。为岭北行省手工业聚居地之一。定宗二年(1247)途经其地的张德辉著《塞北纪行》(又作《岭北纪行》)载,其地“乃奉部曲民
西魏所制定的行政法规。“式”为官吏所循的“轨物程式”,是国家机关公文程式和办事细则。其名称源于汉代的品式章程,但在晋以前不具有正式法律效力。西魏文帝大统十年(544),国相宇文泰命苏绰编《大统式》。《
书名。元官修。起至治三年(1323)九月泰定帝即位。迄至和元年(1328)七月。卷数不详。始修于元统元年(1333,一说二年,1334),由翰林学士王结、张起岩、欧阳玄、成遵等人先后参与修撰。成书年代
参见“玛木特衣”(9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