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台通纪续集
书名。元监察机构典章制度汇编之一。元御史台掾史唐惟明编纂。至正十二年(1352)成书。主要记顺帝至元二年(1336)至至正十二年御史台的典制掌故,对元末政治、人民生活、民族关系、阶级斗争等情况亦有所反映。是研究元代监察制度的重要史料之一。早佚。《永乐大典》“台”字韵中尚存此书一卷,记御史台事49项,前有欧阳玄序。
书名。元监察机构典章制度汇编之一。元御史台掾史唐惟明编纂。至正十二年(1352)成书。主要记顺帝至元二年(1336)至至正十二年御史台的典制掌故,对元末政治、人民生活、民族关系、阶级斗争等情况亦有所反映。是研究元代监察制度的重要史料之一。早佚。《永乐大典》“台”字韵中尚存此书一卷,记御史台事49项,前有欧阳玄序。
唐末五代时南宁州领主之一。南宁州(今贵州惠水南)人。与都云(今贵州都匀)※尹怀昌分据南宁州。原为该部首领。后晋天福八年(943),以所部温那等18州归附楚王※马希范,因无官府,仅立牌于冈阜,略以恩威羁
见“从太山”(321页)。
高句骊国官号。见于《北史》、《周书》,为高句骊国十二等级(《周书》加※“褥萨”为十三级)“大官”中之第十二级,位于※“翳属”之下,与诸官分掌内外诸事。《新唐书》写作“先人”,为十二等级中之第十一级。前
?—1704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吴雅氏。顺治进士。授户部主事。十五年(1658),迁户部员外郎。康熙十二年(1673),清廷允吴三桂撤藩。受命同郎中党务礼赴贵州筹备船、刍、粟。闻吴叛,与党务礼回京
见“捕鱼儿海子”(1854页)。
?—1652清初武官。蒙古正黄旗人。天聪三年(1629),从征明,破敌于通州河边。六年(1632),从征察哈尔蒙古,破敌于兴安伊喀伦地方。崇德六年(1641),再征明,围锦州。次年,叙功授半个前程。顺
旧时青海互助地区寺院上层利用宗教关系,剥削庄头(租种寺院土地的佃户)的一种形式。新佃户上庄时,寺院通常不供给住房,由庄头自行修建,至租佃期满或退地时,房屋不能出售或拆走,须归寺院所有,随寺院处置。当地
官名。主薄系知县佐官,分掌粮马、巡捕等事。秩正九品。明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以当地头人为土主簿,颁给铜印、敕书,赐冠带。令守土安民,进贡纳赋,奉调随官军征战。有关考核、承袭、革除、晋升、降调、品级事宜隶吏
门巴族民间的一种木制大长柜。采用硬质木板制作,一般长170厘米、宽60厘米、高100厘米。四周及底部均由榫孔衔接,其盖为活动的板块,内用竖板间隔2—3格。门隅北部地区每个居室都陈设若干个,供存放粮食、
书名。清黄虞稷、倪灿、钱大昕等撰。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有关辽、金、元三朝的图书目录汇辑。内收黄虞稷《千顷堂书目》中的辽、金、元部分,厉鹗《辽史拾遗》中的补经籍志,杨复吉《辽史拾遗补》中的补经籍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