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僧额
清朝将领。达斡尔族。姓鄂拉氏。隶布特哈正黄旗。乾隆三十八年(1773),以领催从征金川,赏戴蓝翎。五十七年(1792),以副总管从征廓尔喀,攻克博尔东拉营寨,赏花翎。嘉庆二年(1797),参与镇压川、陕、楚三省白莲教起义,赐号裴礼巴图鲁。十一年(1806),扈从帝狩木兰。十三年,擢察哈尔副都统。
清朝将领。达斡尔族。姓鄂拉氏。隶布特哈正黄旗。乾隆三十八年(1773),以领催从征金川,赏戴蓝翎。五十七年(1792),以副总管从征廓尔喀,攻克博尔东拉营寨,赏花翎。嘉庆二年(1797),参与镇压川、陕、楚三省白莲教起义,赐号裴礼巴图鲁。十一年(1806),扈从帝狩木兰。十三年,擢察哈尔副都统。
书名。罗福颐撰。1卷,外编1卷。本书据王仁俊《西夏文缀》增辑《续资治通鉴长编》、《三朝北盟会编》、《甘肃通志》、《欧阳文忠集》、《西夏纪事本末》、《西夏书事》中所收之录文,及当时新发现之西夏遗文共38
?—1868清咸丰、同治间壮族起义领袖。又称吴亚忠、吴阿忠。广西新宁州(治今广西扶绥县)渠卢村人。壮族。咸丰年间(1851—1861),随父※吴凌云于广西左、右江一带抗击清军。咸丰十年(1860)八月
金、元时期指承包赋税。又作买扑。扑买者以一定金额买取某种赋税的征收权,自行征收,向朝廷缴纳扑买银,乘机加重对民众的盘剥,以牟巨利。蒙古国时期盛行。太宗十一年(1239),回商奥都剌合蛮以银4万4千锭扑
萨满教神祗之一。达斡尔语音译,“河神”之意。旧时达斡尔族伐木者和捕渔人常供祭的偶像,求其保佑平安和多捕鱼。
辽臣。字乙辛隐。契丹族。突吕不部人。为奥隗部节度使萧里拔之孙。史载其为人谨慎,不妄交。道宗时入仕。清宁九年(1063),国内发生“重元之乱”,举家赶赴道宗行宫,投入平叛。时年尚幼,已如成人,补笔砚小底
?—1216金大臣。中都路(治今北京市西南)猛安人。女真族。尼庞古氏。明昌五年(1194)进士。累官尚书省令史。从平章政事仆散揆反击宋进攻,兵罢,任同知崇义军节度使事。改东平府治中,历环州、裕州刺史,
壮、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内土地名称。流行于广西泗城州(军民府),今红水河两岸。原有土地为农村公社公有。北宋以后为岑氏土官所有。土官将一部分土地授与亭目世袭领有,谓之亭田。亭目将其中最好的一份土地留给自己
见“耶律阮”(1301页)。
东突厥反唐首领之一。又作奉职。原为单于大都护府辖内突厥首领。调露元年(679)十月,联合※阿史德温傅率单于大都护府辖内突厥部众反唐,拥立阿史那泥熟匐为可汗,24州突厥部众皆应之,众至数十万,击败来讨之
见“元恪”(228页)。